2026年05月14日 Thu

给智能体应用装上“制度护栏”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14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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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5月14日 Thu
2026年05月14日

给智能体应用装上“制度护栏”

  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探索智能体在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环节的规范应用,同时将智能体安全、可靠、可信作为产业发展的底线要求。

  当前,以手机助手、终端智能管家、云端智能体等为代表的智能体产品加速涌现,呈现规模化应用态势,极大便利了人们的工作生活。智能体的广泛使用,使得各类风险能被快速感知、及时处置,城市也变得更加“聪明”、更有韧性。例如,上海警方首创的“交通治堵大模型”已在全市360个路口部署应用,平均车速提升12.9%;北京街道10万余井盖、地下6800余公里管道全部接入智慧巡检系统,智能井盖一旦监测到异常沉降,30秒内自动报警;天津中新生态城搭建起智能感知网络,可精准识别道路污染、建筑垃圾倾倒等行为,并实时上报预警信息,如同24小时在岗的“虚拟哨兵”。这样的智能体应用,在全国各类城市已经越来越多了。

  然而,技术跑得太快,也会让人心有疑虑。智能体的权限会不会越界?决策是否有效?如果决策出了问题谁来负责?隐私数据会不会“裸奔”?这些问题,老百姓关心,城市管理者更得放在心上。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制度建设跟不上,就会产生大量隐患。城市治理不是智能体的实验室,它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一旦出了问题,所带来的破坏和损失往往难以估量。在这方面,国外已有前车之鉴。

  这给我们提了个醒,智能体本身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缺少“制度护栏”。当智能体帮我们提供服务时,它调用的数据是否必要、依据了什么规则,决策错了得纠偏问责;城市大脑调配信号灯时,算法偏差了得有人及时“踩刹车”;无人机飞越上空时,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和侵扰他人生活。也就是说,智能技术不能是“技术自运转”,它的运行必须有规矩、有边界。《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要及时填补技术应用与制度建设的“落差”。它不是给智能体创新“踩刹车”,而是给智能体“装上方向盘、系上安全带、画好轨道线”。

  智能体的应用,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说到底,智能体是工具,它应该服务于人。《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确保用户对智能体自主决策享有知情权和最终决策权”,正是将人的主体性摆在了核心位置。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先导计划的通知》,将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山东等10个省市开展AI科技伦理审查。这些探索正是回归到人的权利本位。城市管理者要让智能技术从“无限运算”转向“最小必要运算”,从“替人做主”转向“助人决断”,让每一个被智能体服务的市民,享受得到服务、看得见规则、找得着说法。

  智能体的效果,取决于“制度护栏”的保障。政府不能只做智能技术的“使用者”,更要做智能体生态的“塑造者”。各地须统揽各类智能体,根据应用场景的风险高低,审慎划定智能体“可为”与“不可为”边界,同步建立算法备案与影响评估制度,让每一套算法在上线前先“过审”;同时完善人工复核与申诉救济机制,确保智能决策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地方说理。“制度护栏”不是为了束缚智能体,而是为了让它在服务市民的轨道上跑得更稳。

  智能体的生态,要靠多元共治的协同。智能体不是政府和企业的“专属工具”,它连接着企业、社区和普通市民。《实施意见》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多元共治、安全稳妥”,鼓励行业自律、信用评价建设,引导公众和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这就是共建共治共享。政府应从单一的“智能体使用者”转向“多元共治的塑造者”。在这方面,国内已有鲜活实践。

  国务院国资委牵头打造的“焕新社区”,由25家企业、高校和标准化机构共同发起,面向全社会开放了40个央企高价值场景,使AI创新成果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和开发者。这启示我们,开放合作的智能体生态更有生命力。智能体的接口不仅应该开放给基层单位,而且应该向社会公众开放,用以成为“众包平台”,使政府内外的行动者能够在此基础上创新应用、共同治理。要让居民对影响自己生活的算法有发言权,让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认证,让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形成合力。

  (作者:吴晓林,系南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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