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整治“保健神药”“网红食品”
对虚假宣传“全链条一锅端”
本报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李春剑 通讯员张嘉静从市场监管总局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据统计,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此类产品往往披着“高大上”的外衣,针对公众减肥、降压、保健等需求,用营销话术和虚假宣传大肆“收割”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但“销售主体多元、违法违规行为多样”是网络食品销售监管的难点和堵点。对此,孙会川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全覆盖监管与靶向治理,力争实现虚假宣传“全链条一锅端”。特别是对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产品生产与销售方、营销机构、广告主体、带货主播等明确责任,实施全链条监管。对于平台机构违法行为,如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纵容造假、配合“忽悠”等,都将从严从重查处。带货主播也必须对说过的话、带过的货负责任。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纯天然”“治病”“减肥”等高风险用语实施全网监测,开展减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等“网红食品”靶向抽检;建立“线索发现地牵头、生产销售地配合”的协查联动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一查到底、全链打击。此次行动将覆盖全品类,既突出高风险品种,也覆盖大宗品类,还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实现前端抓准入规范,中端抓日常监管,后端抓执法稽查,确保问题处置到位、隐患消除彻底。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一些食品通过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方式迅速“走红”,成为消费者追捧的“网红食品”。“但监管中也发现,一些生产经营者为增加卖点进行虚假宣传、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甚至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副司长董宏刚表示。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将针对“网红食品”的生产经营资质缺失,委托生产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用物质,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线上线下一体排查、生产经营贯通检查,以及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督促平台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落实“守门人”的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