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11版中缝)
公告专栏
■变更公告:我单位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迁址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联通路169号锦尚购物中心6号楼19层1910,变更其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即日起生效。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2026年3月27日
■变更公告:我单位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青城营业部机构名称变更为青岛安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同时迁址至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唐坊镇潍高路以北唐坊村409号,变更其营业执照名称及经营场所,即日起生效。美臣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 2026年3月27日
■注销公告:江安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11523MJY841783C)住所地: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业务主管单位江安县民政局,法定代表人邓丽华,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将拟注销登记,拟注销时间2026年3月28日,现予以公告,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单位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逾期视为放弃。
■注销公告:新郑市恒昌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3台冷藏车:豫AF2W67、证号:410184041464;豫VT7C55、证号:410184041459;豫A26TJ1、证号:410184041462;不再营运申请注销。
■四川广安天兴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四川广安天兴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示信息如下:(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链接:https://pan.neamco.com/s/1Hg9GNtaVpDfSkFFBVpNnjg,提取码:hcky,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neamco.com/s/1x9CGrSl23n72_elurl8E9g,提取码:hqgv。(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发送给联系人。(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六)联系人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18062512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四川广安天兴制药有限公司2026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2026年2月5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苏州开垣航空碰撞测试有限公司(“开垣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5日指定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指定薛恒、蒋禹成、QIFENG YU、张璇、范旭为清算组成员,薛恒为清算组负责人。债权人应当自接到清算组发出的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收件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C座12楼,联系人:薛律师,电话:17301690127)。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可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债权,可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受偿。开垣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其他经营管理人人员请配合清算,并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开垣公司与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自受理之日起终止。开垣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苏州开垣航空碰撞测试有限公司清算组
■北京中视焕彩经济文化中心股东和职工大会决议:2026年3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4层441召开了北京中视焕彩经济文化中心股东和职工大会,会议应到2人,实到2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职工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同意单位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企业名称为:北京唯德焕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同意原企业资产归原出资人所有,其中张椿货币出资60万元,梁宝平货币出资40万元。三、同意由,张椿,梁宝平为改制后的股东,改制后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张椿以货币出资60万元,梁宝平以货币出资40万元。四、同意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继。五、同意免去张椿执行董事职务,免去梁宝平监事职务,解聘张椿总经理职务。六、同意职工队伍保持稳定。七、同意改制后的企业章程。
变买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12日10时起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嵩山北路107号嵩山嘉苑底层商铺7号房屋内的财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8号11号楼1单元24层2412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委托,本公司定于2026年4月4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开始拍卖:移动式折叠方舱,数量24个,起拍价:23040元。咨询电话:13611542171,15189077392,公司网址:www.sqspmh.com。
宿迁市宝典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仲裁公告
欧阳曙光(男,公民身份证号码:431202198010110811):本委受理申请人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你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6)怀仲字第6号】,因本委已经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未能送达,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的函、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湖南省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东24楼2417#,邮编418000,电话:0745-2727122)。特此公告。
怀化仲裁委员会
刘曙峰(男,公民身份证号码:433001197410240850):本委受理申请人怀化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你合同纠纷仲裁一案【(2026)怀仲字第9号】,因本委已经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未能送达,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的函、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湖南省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东24楼2417#,邮编418000,电话:0745-2727122)。特此公告。
怀化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尹守奎:原告黄如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沈如苑:本院受理原告董方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304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茂军:原告徐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伾: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方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蚌埠美居置业有限公司、王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5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张天祥: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杨科: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皖0304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冯臻炜:本院受理原告陈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莉莉:本院受理原告蚌埠润朗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陈万修:本院受理原告成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304民初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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