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监督 提升办案质效
——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剑波
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杨剑波,请他对报告进行解读。
记者: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看到,2025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总数呈现下降趋势,应该如何看待这些数据的下降?
杨剑波:从检察机关办案数据看,2025年犯罪总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我国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犯罪数量的下降是明显、持续、全面的。一是犯罪总数明显下降。二是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2025年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六类严重暴力犯罪5.4万人,同比下降9.9%,为本世纪以来最低。三是起诉人数排名前十的犯罪全面下降。危险驾驶、盗窃、诈骗、掩隐、开设赌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强奸、帮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起诉人数最多的10种犯罪,每个罪名人数较2024年均全面下降。这些数据的下降,带来的是十足的安全感。正如报告中提到的,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是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
记者:最高检工作报告连续8年提到正当防卫。今年引用的两个案例是怎样的,有什么特点?
杨剑波:第一个案例是王某正当防卫案。刘某深夜携带螺丝刀撬窗潜入王某家中行窃。王某及其妻子发现后,拨打电话报警,并将刘某关在房间内防止其逃跑。后刘某拉拽房门欲强行离开,在与王某缠斗时被刺伤致死。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批准逮捕。广西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
第二个案例是陈某正当防卫案。胡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一女子撞倒在地。陈某下班路过时,见胡某有逃逸可能,遂将胡某车钥匙取下交给被撞女子。陈某离开交通事故现场时,遭胡某追打,在反抗中自己受轻伤同时也致胡某肋骨骨折。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浙江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陈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两个案例中,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适用刑法第20条,依法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去年,对审查认定属正当防卫的,依法不捕不诉339人,持续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记者:电信诈骗令群众深恶痛绝。检察机关如何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杨剑波:电诈犯罪形式多样、无孔不入,让人防不胜防,是长期严重危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毒瘤”。为有力惩治电诈犯罪,近年来,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展开了一场针对电诈犯罪的法治之战。
检察机关全链条惩治电诈及其关联犯罪,2025年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9万人。重点打击冒充公检法、社保局、医保局,以涉嫌刑事案件、社保卡异常等为名实施的电诈犯罪。聚焦老年人群体,依法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诊疗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等为名实施的电诈犯罪。聚焦大学生群体,依法重点惩治以提供境外高薪工作、实习兼职、刷单返利、校园贷、网络游戏交易等为名实施的电诈犯罪。同时,注重依法惩治关联犯罪,斩断电诈犯罪资金流。
深入开展涉缅北等跨境电诈专项行动。同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电诈案件高发地区、重点群体,持续开展反诈普法宣传,强化以案释法。
记者:最高检工作报告首次披露了检察机关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涉及财产权利强制措施监督的数据,主要是什么考虑?
杨剑波:这组数据确实是首次披露,也是首次将加强对人强制措施、对物强制措施的监督放在一起报告。
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持续强化对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适用的监督,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严格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深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3万件次。
涉及财产权利强制措施监督方面。查封、扣押、冻结作为国家公权力对财产权实施的强制性限制措施,是我国强制措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有利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