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3日 Tue
公告(10-11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3月03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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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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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3月03日 Tue
2026年03月03日

公告(10-11版中缝)

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福建融辰通实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350102017644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广水市财政局遗失湖北银行广水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200300122100010011,核准号:Z535400004200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腾驰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合同专用章(5205246017750)、公章(5205246017747)、发票专用章(5205246017749)、财务专用章(5205246017748),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康定县瑞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编码:5133215044742)、公章(编码:513321504467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贵州霓丰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7M8TWC49)不慎遗失公章,编码:5202031024264,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北镇市高山子镇艺术复印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725MA0UELEM7X)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临湘市盘盘好渔具店(个体工商户)遗失法定名称章一枚,编号:4306951000203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杭州玮琪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内蒙古玖伍清尘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7YPDEU70)遗失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六盘水礼源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1MAAK958L90)不慎遗失财务专用章,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康定市孟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3301MA631M4T96)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5133010012767,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王玮博遗失浙江警察学院学生证,学号:240306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唐良军遗失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证号:1510119901048195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刘博遗失军残证,编号:00049723,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杜娟、李智遗失 恒大文化旅游城A12地块9栋2206的所有的首付款收据和维修基金收据,合同编号:202010040019,声明作废。

  ■公告:本企业北京世纪天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王雪洋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王雪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王雪洋,电话:15501190388。

  ■公告:本企业北京创世佳园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吊销已满三年,拟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现登报申明,并郑重承诺:本企业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申明作废。本企业投资人汤海丽、孙学明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本企业投资人汤海丽、孙学明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联系人:汤海丽,电话:13910585935。

遗嘱继承公告

  董胜贤(公民身份号码:12010519370110****)已故,董胜贤生前于2016年9月8日在天津市红桥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一份,将其名下红桥区永光楼的两处房产分别留给配偶李美影和儿子董毅、董玉刚继承,现李美影、董毅、董玉刚已向天津市红桥公证处申请办理董胜贤的遗产继承公证,若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或持有董胜贤的其他遗嘱,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天津市红桥公证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8630852587,刊登人:董毅。

西宁市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濮阳市华龙区策方信息咨询部:2026年2月13日,本委受理了高仕康诉你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在审理过程中,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仲裁庭组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西宁市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4月4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866号万科美景龙堂小区1号楼1单元33层3301号房屋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邵云飞:本院受理原告李华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8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6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捷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蚌埠捷恩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全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诉你们联营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88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万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万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良星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4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徐明:本院受理原告虞君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滁州麦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好思家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勇利、崔文学:本院受理原告崔响响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7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5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朱美丽:本院受理原告徐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9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城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李慧玲:本院受理原告周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7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案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宗军:本院受理原告吴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6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王任杰:本院受理原告殳永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何德照:本院受理原告蚌埠市柱柱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崔伯祜、第三人何德照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4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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