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要因地制宜植入新业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2025年)指出要“植入新业态新功能”。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要求落实因地制宜、绿色、创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时,积极培育新业态,拓展城市新功能,营造创新、创业、创意的城市生态。
2025年,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52个县级市全面开展“体检”,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1万个,建设改造地下管网15.6万公里,打造4700多个“口袋公园”、5800多公里城市绿道,城市更新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城市更新过程中仍有部分短板弱项亟待解决,如部分地区因地制宜不够深入、细致,对本地特色文化挖掘不够深入;部分地区商业街发展模式千街一面,产业发展特色化有待提升;部分项目存在面子工程政绩导向,新业态呈现不足,短视化导致项目运行难以持续。因此,推动城市高质量更新的过程中,需因地制宜植入新业态新功能。
推进城市更新要因地制宜,深入调研不同区域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和群众需求,重点发展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金融、商务服务、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即时零售、智慧居家服务、健康咨询、数智诊疗、首发经济、夜间经济、网络视听等大健康、新文旅、泛娱乐、智能化等改善型生活服务业,将老旧小区或厂房、低效楼宇等闲置资源改造为集创新、创意、创业、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场所。例如,推动校园、创业园区、社区三园联动,部署创新创意园区或环大学创新发展园区,支持青年人创新创业;商业街区重点布局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引入文化、艺术等新业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新文旅、泛娱乐产业。同时,要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以微改造方式既保留历史文化元素,又服务于新业态。尤其要破除“面子工程”,建立实干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注重现代服务业发展、公共服务满意度、烂尾项目处置率等民生改善指标。
城市更新最终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推进城市更新要以“线上平台+线下活动”方式,广泛搜集群众真实需求和意见,以需求为导向开发项目。出台城市更新条例,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注重商业主体和居民的需求与建议。分类、分级设置立项前置条件和项目实施中调整、实施后持续追踪细则。设置城市更新民意征集线上平台,提供项目投票、意见征集、进度查询等功能,畅通居民反馈通道。成立由各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民主调研专班,搜集整理民众意见并对项目及时调整。将公众满意度、民众反馈处理效率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城市更新周期长、涉及金额大,需创新多元主体参与的长期资金投入机制和共担共享机制,保持项目的可持续性。一方面,拓宽投融资渠道。在项目初期积极招商引资,引入商业主体,支持其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产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同时强化专项债、城市更新专项基金等资金衔接,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以新业态激活新增长点,提高收益可持续性。对地理位置优势地段,在保留原有便民服务店的基础上,鼓励直播电商、现代文化创意、潮流品牌、展示展览等新业态市场主体自主投资,实现多元主体共赢。
(作者:胡继亮,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