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8日 Wed

公告(14-15版中缝)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28日 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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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版:公告(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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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6年01月28日 Wed
2026年01月28日

公告(14-15版中缝)

公 告 专 栏

交房通知

甘肃升盛电梯有限公司、范婷(下称你方):

庆阳中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我司)与你方因电梯采购、安装合同履行及以房抵顶相应款项的两起诉讼纠纷,经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作出(2023)甘10民终1903号、(2025)甘10民终476号民事判决。你方长期未履行(2023)甘10民终1903号生效判决,但我司积极履行(2025)甘10民终476号生效判决,为此我司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邮寄、短信,2025年12月24日短信向你方就交房等事宜进行了通知,但你方置之不理。现我司再次向你方通知如下:

请你方于2026年2月5日前到我司办理(2025)甘10民终476号生效判决所载的中元世贸1#写字楼18楼11#-17#房屋交付手续,并就两个判决相互之间的债务等进行处理。如你方届时不到场办理交房、处理债务等手续,视为我司已经履行(2025)甘10民终476号生效判决全部判项,违约金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2日,后续所产生的一切违约金或其他法律后果由你方自行承担,与我司无关。

再次特告,请审慎对待。

庆阳中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北京市顺义区烟草专卖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顺烟处告〔2025〕第68号

李春鹏:

经查,你于2025年11月05日,涉嫌实施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我局于2025年11月05日接到举报并于同日立案调查。经调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事实成立,查获当事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黄金叶(天叶)、黄鹤楼(硬平安)、黄鹤楼(软1916)3个品种11条卷烟,查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黄鹤楼(软1916)、白沙(和天下)2个品种6条卷烟。上述卷烟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经抽样取证鉴别检验黄金叶(天叶)、黄鹤楼(硬平安)、黄鹤楼(软1916)3个品种11条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黄鹤楼(软1916)、白沙(和天下)2个品种6条卷烟为真品卷烟(真品卷烟待移交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根据北京市烟草专卖局提供的当事人被查获卷烟的涉案物品核价表,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值为11000.00元。本案没有从轻或者减轻、从重、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询问笔录、检验报告、涉案物品核价表、涉案物品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处以违法销售总额11000.00元50%的罚款,计5500.00元,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销毁:黄金叶(天叶)5条、黄鹤楼(硬平安)4条、黄鹤楼(软1916)2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你无陈述、申辩的意见,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要求陈述、申辩,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5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山南街4号邮编:101300

联系人:周肖 李晨曦

联系电话:69424792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周肖:01001052037,李晨曦:01001052030。

送达方式:公告送达

北京市顺义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01月28日

法院公告

蔡柏生:本院受理原告成俊、蚌埠市禹会区毅动健身俱乐部(个体工商户)与被告蔡柏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4867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宋伟、蚌埠市艺名装饰广告有限公司:原告朱良云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304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崔大勇:本院受理原告蚌埠俊智门窗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3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赵永刚、安徽森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洪军诉你们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9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姜朋朋、凤阳康圆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张雪:本院受理原告张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  0304民初579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沈伟:本院受理原告朱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55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陈莉莉:本院受理原告何汝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吴祥玉:本院受理原告陈健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皖0304民初617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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