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良好生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这一战略部署不仅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也是应对全球产业链深度重构,构建更具韧性和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微观基础的必然要求。“十五五”时期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与制度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深度协同融通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推动形成市场驱动、互利共生的协同发展新的格局,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一
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与科技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已上升为以市场、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互通共享为基础的系统性战略安排。它不仅关乎提升产业链韧性、激发整体创新活力和保障宏观经济稳定,更是提升国际竞争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举措。
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现代化产业体系分工高度细化,产业链环环相扣,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是锻造产业链韧性的关键路径。大企业作为“链主”,不仅发挥牵引整合作用,更能通过输出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能力提升,增强供应链整体稳定性。中小企业依托其快速响应能力和专业化深耕优势,在细分领域持续做强,积极承接大企业的需求牵引与技术扩散,有效补链强链。大中小企业通过产业链协同,能够优化产业生态布局,实现生产资源、科技资源、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跨界融合,形成紧密协作、相互依存的共生格局,有效锻造产业链韧性,筑牢产业安全基石。
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创新生态,激活全域创新效率的核心路径。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的创新生态系统,是破解当前创新网络化与复杂化背景下各类主体创新困境、激活全域创新效率的关键路径。在这一生态中,大企业凭借丰富的研发资源、先进装备与技术储备,承担着引领方向、整合平台的关键作用,但也常因组织庞大、流程复杂而面临创新活力不足与细分领域覆盖有限的挑战;中小企业虽具备市场嗅觉敏锐、机制灵活等优势,却往往受限于资源短缺、技术积累薄弱与抗风险能力不足。通过构建开放创新平台,可以形成“大企业搭台、中小企业唱戏”的共生模式——大企业发布需求清单,为中小企业提供明确市场导向与支撑;中小企业则通过技术许可、专利共享或并购等方式融入大企业创新链,加速技术商业化。这一双向赋能机制,不仅推动中小企业向大企业输送创新源泉、助力产业链升级,更能有效贯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与成果转化全链条,促进创新要素优化配置。
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供需高水平动态平衡的内在需要。强大国内市场的构建需要畅通供需循环,关键在于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并匹配有效需求。从宏观经济运行看,大企业以其技术、产能与市场牵引力,稳定供给大盘、引领需求升级;中小企业则凭借其灵活机制与广泛就业吸纳能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响应细分市场需求,二者共同构成经济稳定运行与持续增长的引擎。从区域发展维度看,通过平台赋能与生态构建,促进大中小企业深度融合,有助于形成高效联动、集聚发展的产业集群,提升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这一协同机制,不仅能优化供给结构、激活内需潜力,更能推动形成“供给提质—需求升级—产业迭代”的良性循环,为构建强大国内市场、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供系统化支撑。
二
在政策持续推动下,我国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面临制度衔接不畅、平台支撑不足、创新与合作机制脆弱等多重约束,亟需从制度创新与机制设计层面系统破解。
进一步增强制度协同与政策合力。一是激励大企业发挥“链主”作用、构建开放产业生态的长效考核与利益分享机制尚不完善,其引领带动中小企业的内在动力有待进一步激活。二是跨区域、跨部门的政策协同不足,影响了要素的高效配置。三是涉及创新、产业、人才、金融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在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的统筹性与协同性有待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数据安全共享等基础性制度亟待健全。
进一步增强产业与平台支撑。一是产业内的大中小企业之间在技术标准、数据接口、管理流程等方面存在不兼容、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协同的效率与深度。二是不少中小企业由于数字化转型滞后、核心技术积累不足,与大企业快速推进的智能化、数字化进程形成“数字鸿沟”,增加了协同难度。三是支撑融通发展的平台体系功能较为单一,目前多聚焦于研发服务与基础赋能,能够有机贯通资金链、供应链、创新链与人才链,提供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解决方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仍显不足。
三
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迈上新台阶,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从“推动合作”转向“构建生态”,实现从政策驱动为主向市场驱动、生态自驱的深刻转变。
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营造开放协同的良好环境。首先,完善以生态构建为导向的激励与考核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及龙头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将引领产业链发展、构建产业生态、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成效纳入企业经营业绩与负责人任期评价的核心指标。其次,强化协同权益保障与公平治理。重点规制大企业在协同中可能存在的滥用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完善覆盖大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信用共享机制,明确联合研发、成果共享等融通场景的法律指引与合同范本。最后,优化跨部门协同与项目组织机制。加强发展规划、财税支持、要素配置等政策的联动设计与效果评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人才、技术、数据、资本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完善科研与产业化项目组织方式,积极推行“揭榜挂帅”等机制,优先支持并保障由大中小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申报和承担项目,以项目纽带固化协同关系、促进资源共享。
夯实产业基础与平台支撑,打通深度融合的关键堵点。首先,推动产业共性标准与数据接口开放共享。加强对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的引导,明确其“链长”职能,鼓励其发挥龙头作用,主动开放资源。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用户单位,共同制定产业急需的共性技术标准、关键数据接口规范与安全互认协议,推动技术体系兼容与互联。其次,构建多层次平台支撑体系。加快建设科研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整合高校、院所及国企资源并向社会合理开放,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聚焦产业链共性瓶颈,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中试验证与数据共享平台。支持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及链主企业主导的开放创新平台,鼓励大中小企业联合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以项目促协同。加强专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发低成本、轻量化的数字化工具,助力中小企业融入产业生态,弥合数字鸿沟。最后,实施产业精准匹配的生态培育工程。系统绘制并动态更新产业链能力与需求图谱,建立常态化的“需求发布—能力对答”对接机制。推广“联合攻关”“定向培育”等市场化协作模式。设立或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大中小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的联合研发。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梯度培育与大企业构建产业生态的战略行动有机结合,引导大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投资孵化等方式培育和吸附优质中小企业,形成紧密共生的网络化生态。
(作者:徐丹丹,系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