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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5年12月29日 星期一

    陈子昂与“胡琴”轶事考辨

    作者:多洛肯 《光明日报》( 2025年12月29日 13版)

      陈子昂与“胡琴”的故事素来为人们所津津乐道。《太平广记》卷一百七十九《贡举》二“陈子昂”条引《独异志》:

      陈子昂,蜀射洪人。十年居京师,不为人知。时东市有卖胡琴者,其价百万,日有豪贵传视,无辨者;子昂突出于众,谓左右“可辇千缗市之”。众咸惊问曰:“何用之?”答曰:“余善此乐。”或有好事者曰:“可得一闻乎?”答曰:“余居宣阳里。”指其第处。“并具有酒,明日专候,不唯众君子荣顾,且各宜邀召闻名者齐赴。乃幸遇也!”来晨,集者凡百余人,皆当时重誉之士。子昂大张燕席,具珍羞。食毕,起捧胡琴,当前语曰:“蜀人陈子昂有文百轴,驰走京毂,碌碌尘土,不为人所知,此乐贱工之役,岂愚留心哉?”遂举而弃之。舁文轴两案,遍赠会者。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时武攸宜为建安王,辟为记室,后拜拾遗。归觐,为段简所害。

      上文“遂举而弃之”一句,“弃”字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八引《独异记》作“碎”,而世人多以此为是,由此子昂碎琴的故事广为流传,但“遂举而弃之”更契合子昂与“胡琴”之特点(说详下文)。《独异记》就是《独异志》,《新唐书》卷五十九《艺文志》著录为“《独异志》”,故当以此为正。缗是指成串的铜钱,古代一千文为一缗,一千缗就是一百万钱。有学者曾经依据唐代的经济制度质疑此事的真实性,论证颇为有力(孙微《陈子昂“怒碎胡琴”故事的文献解读》)。也有学者根据子昂的生平事迹指出:“故事极大可能出于杜撰,但千百年来此故事的广泛传播,也说明人们是愿意相信这个故事的。换句话说,这个故事未必具有‘历史真实’的品格,却符合‘文学真实’的标准,满足了人们对陈子昂形象的心理期待。”(李宝山《陈子昂传》)从文献记载看,此事不见于两《唐书》子昂本传和子昂生前挚友卢藏用所作《陈子昂别传》(《全唐文》卷238),元代辛文房所撰《唐才子传》亦无片言涉及此事。而《太平广记》《唐诗纪事》等虽然属于晚出之宋代文献,却引述此事,并称出自《独异志》,此事颇为可疑,而今人整理《独异志》置于《补佚》当中(唐李冗《独异志》)。本文拟对此加以考辨。

      关于陈子昂在诗坛的成名,首先缘于《感遇诗》三十首的创作以及京兆司功王适的高度赞赏。《旧唐书》卷一百九十《陈子昂传》:

      初为《感遇诗》三十首,京兆司功王适见而惊曰:“此子必为天下文宗矣!”由是知名。举进士。

      其次在于武则天对子昂的重视和赞誉,这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卢藏用《陈子昂别传》载:

      年二十一,始东入咸京,游大学,历抵群公,都邑靡然属目矣。由是为远近所籍甚,以进士对策高第。属唐高宗大帝崩于洛阳宫,灵驾将西归,子昂乃献书阙下,时皇上以太后居摄,览其书而壮之。召见问状,子昂貌寝寡援,然言王霸大略,君臣之际,甚慷慨焉。上壮其言而未深知也,乃勅曰:“梓州人陈子昂,地籍英灵,文称伟曜。”拜麟台正字。时洛中传写其书,市肆闾巷,吟讽相属,乃至转相货鬻,飞驰远迩。

      这里对陈子昂的成名与武后的关系揭示得颇为细致,故碎琴故事所述与事实不符。由《陈子昂别传》可知,子昂的作品在当时已经被人售卖了,但在摔“胡琴”的故事中,他却是将自己的作品免费送给应邀而来的客人的:“舁文轴两案,遍赠会者。”如此低三下四的行为近似于推销,显然不符合子昂那心高气傲的个性。

      《太平广记》所引《独异志》在叙述陈子昂平生仕履时发生了明显的错乱。《新唐书》卷一百七《陈子昂传》载:

      武后奇其才,召见金华殿。子昂貌柔野,少威仪,而占对慷慨,擢麟台正字……俄迁右卫胄曹参军……以母丧去官,服终,擢右拾遗。子昂多病,居职不乐。会武攸宜讨契丹,高置幕府,表子昂参谋。

      可见子昂入武攸宜幕府是在擢升右拾遗之后,上引《独异志》称“时武攸宜为建安王,辟为记室。后拜拾遗”,也与史实明显不符。当然,如此叙事,意在凸显“一日之内,声华溢都”的摔琴“效果”,而恰恰由此露出了作伪的马脚。

      从音乐史的角度看,陈子昂既不擅长演奏中原本土的琴,更不擅长演奏西域来华的“胡琴”。对于前者,他是作为一种诗学意象加以使用的,如“离堂思琴瑟,别路绕山川”(《春夜别友人》二首其一)之类眷怀友情的诗句;对于后者,他则是从未提及,也就是说,在《陈拾遗集》中,我们找不到有关“胡琴”的只言片语。所以,上引《独异志》“余善此乐”的自我表白,并不符合其实际情况,至于“此乐贱工之役,岂愚留心哉”,则已经是公开承认自己并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和能力了。

      “胡琴”这一乐器名称最早出现在唐代。琴是我国固有的乐器,“胡琴”乃是取我国固有的乐器之名以比拟、界定从西域新来的乐器,这是一种接受、吸纳新型音乐文化的有效方式。唐人所说的“胡琴”通常是指曲项琵琶。这种具有梨形音箱的乐器起源于两河流域,兴盛于波斯,后传播至西域,经河西走廊传入中原内地。唐岑参《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诗曰:“凉州七里十万家,胡人半解弹琵琶。”凉州,即今日甘肃武威,为河西重镇之一。这首诗说明在盛唐时代聚居于凉州的游牧民族大多数人都会弹奏琵琶,这应是当时凉州社会的一种普遍的音乐风尚。由于琵琶是当时西部游牧人群最具代表性的乐器之一,由此中原汉族人士便以“胡琴”称呼之。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这里的“胡琴琵琶”是一种互文见义的同位语,“胡琴”就是“琵琶”,“琵琶”就是“胡琴”。“将军”“都护”两句诗也采用了同样的表达方式。另如岑参的《酒泉太守席上醉后作》:“琵琶长笛曲相和,羌儿胡雏齐唱歌。”“羌儿胡雏”与“胡琴琵琶”的同位结构完全相同,“羌儿”就是“胡雏”,“胡雏”就是“羌儿”。既然“胡琴”是指曲项琵琶,那么,上引《独异志》“遂举而弃之”就比“遂举而碎之”更为准确,因为“子昂体弱多疾”(卢藏用《陈子昂别传》),而使用拨子演奏的“曲项琵琶”大都比较沉重,高度一般在一米左右。白居易《琵琶行》:“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写的就是这种琵琶。这种琵琶通常用榆木或者桑木等实木制成,如果要将其摔碎,那是很不容易的。

      胡琴作为琵琶之别名在宋代得以延续。宋王闢之《渑水燕谈录》卷十《谈谑》称冯吉:“少学能文,而轻佻善谑,尤精胡琴。尝因家会,命弹胡琴,曲终,赐之束帛以辱之。吉致帛于项,以左手抱琴,右手按膝,如伶人拜起,举家大笑。”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左手抱琴”的动作,也说明其所抱“胡琴”就是琵琶;白居易《琵琶行》“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诗句,也说明这种“胡琴”是一种比较大的乐器。

      《独异志》是一部志人与志怪兼收的纂辑旧文之作,与书中其他故事不同的是,有关陈子昂的这则故事来源不明;所以我们推测原书本来没有关于陈子昂的文字,很可能是宋代书商请文人杜撰了陈子昂的这个故事而掺入宋版《独异志》当中,从而将陈子昂传奇化,盖博人眼球,不过是为谋利而已。

      (作者:多洛肯,系西北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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