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秉承“崇正、尚智、务本、传承”的校训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立足教育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把党建资源转化为乡村治理资源、把党建活力转化为乡村治理动力、把党建成效转化为乡村治理成果,引领乡村焕发治理新气象、提升治理新成效。
自2014年以来,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向包联嘎查村选派处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学校乡村振兴研究基地人员深入开展实地专项调研3项,开展学术交流6次,撰写学术论文3篇,编写乡村振兴赋能教育教材2部,上报教育厅调研报告2个;积极推进乡村治理模式创建和乡村治理优势再造,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新格局,推动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
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汇聚“治理合力”。学校强化党建引领机制创建,以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为目标,引导乡村党组织,主动与学校、属地政府等积极开展跨领域、跨行业、跨层级、跨地域、跨产业党组织联建共建,推动形成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组织党员、干部成立各类政策宣传团,通过文艺活动、慰问看望等形式参与基层治理,有效服务群众,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深化自治、法治和德治,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学校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涉及农村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四议两公开”进行民主决策。围绕提升治理效能,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建强乡村法治中坚力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做好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化德治,树牢乡村治理价值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好“村规民约”激励约束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方式,培育乡风文明,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重视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善用“智治”助推“三治融合”,有效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作者:包仓 刘瑞鸿 苏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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