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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5年03月15日 星期六

    推进新兴科技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作者:泮伟江 《光明日报》( 2025年03月15日 05版)

      【资政场·法治人才培养大家谈】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科技的飞速发展,中国涉外法治事业已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特别是在新兴科技领域,新兴科技天然具有国际属性,其发展往往跨越国界,容易引发涉外法律冲突。在人工智能出海、数据出境、全球航天竞赛、高科技产品出口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科技领域涉外法治难题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更加凸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可以说,新兴科技领域已成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主要需求地,这为中国法律教育界带来了新的课题。

      对此,党和国家已经明确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如何在新兴领域完成党和国家交付的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任务,是中国法律教育界必须回答的问题。

      这个新课题,没有现成路径,也不存在唯一模式。我国法学院校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类型多样,各法学院校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学科、行业、地域方面的优势,瞄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总体而言,需要从师资、课程、平台三方面入手,创新“法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在师资方面,应当着重打造胜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任务的师资队伍。需要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功底扎实、熟悉科技发展、具备跨学科视野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既要重视海外师资的引进,也要重视本土师资的国际化培训,同时还应邀请具有涉外法律操作经验和科技行业背景的实务专家参与课程教学和研究生指导,打造“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增加教师到涉外部门挂职锻炼的机会,积累第一手经验。定期开展科技和涉外法律领域的培训。

      在课程方面,应大力增强教学内容的科技成色。以往的涉外法治课程更多重视国际法和外语知识,但新兴科技领域的知识已远超传统范围,法学院校应在课程中大幅增加科技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科技概念与技术原理,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帮助学生理解法律问题的科技背景;科技主权与科技伦理,如芯片出口管制、基因编辑伦理边界等问题,帮助学生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平的宏观视野下审视技术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和大语言模型的使用方法,比如深度求索(DeepSeek)的法律人使用教程,帮助学生掌握使用人工智能辅助法律研究的技巧;国际科技与法律前沿动态,比如人脸识别、自动驾驶等,训练学生养成对前沿趋势的追踪意识。为此,既要丰富民法、刑法、公法等传统课程内涵,也要开设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智慧司法、涉外法治理论与实务等新课程。

      此外,还可与校内外机构联合建设“涉外法治+科技虚拟教研室”“法律+科技”实验班或联合培养项目,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探索“涉外法治虚拟仿真实验室”,结合国际科技法律前沿和热点问题,开展剧场化、角色化和情景化教学,引导学生沉浸式学习。

      在平台方面,应着力构建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的实践教学基地。法学院校培养学生应用能力离不开实践教学平台。各法学院校应梳理和盘活自己的行业资源,搭建多位一体的实训平台。如与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国际仲裁机构等司法实务部门建立涉外法治人才研修班,通过专业见习、专题培训、模拟法庭等方式,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与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共建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进入产业界实践和接受实务导师指导的机会;与海外高校、国际组织、外国律所共建海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交换学习、国际研修、参加国际科技法律竞赛的机会。法学院校还应及时整理成果,积极申报国家涉外法治和国别区域研究方面的高层次基地,实现自主建设和国家支持的良性互动。例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成功申报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并获批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德国研究中心,通过上述基地获取更丰富的国际资源,反哺自身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随着新形势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推进,精细化趋势愈发明显。新兴科技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应当以专业化为基本遵循,以“法律+科技”跨学科知识为基础,以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国际化资源为支撑,兼顾国家战略与全球治理需求。通过课程改革、师资优化、平台建设突破传统培养模式的局限,为科技时代的涉外法治建设提供高质量人才储备。

      (作者:泮伟江,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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