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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古埃及社会变迁中的退役士兵安置

    作者:郭子林 《光明日报》( 2024年11月25日 14版)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古埃及人崇拜多神,频繁举行祭祀活动,留下了庞大壮观的神庙、神秘莫测的浮雕以及大量宗教文献,吸引着世人的注意力。与此同时,战争几乎与古埃及文明相伴始终,士兵对古埃及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方学者对古埃及战争和军队进行了比较广泛的探析,但缺乏对士兵阶层进行长时段探讨,特别是对退役士兵的安置着墨甚少。

      在古埃及国王战绩浮雕和官员传记铭文中,士兵是经常出现的角色。涅迦达文化Ⅱ期(约公元前3500—前3200年),希拉康坡里斯100号墓的彩色壁画描绘了士兵战斗的场面。涅迦达文化Ⅲ期(约公元前3200—前3000年)的那尔迈调色板,刻画了国王征服敌人的场景,也描绘了扛着军旗的士兵形象。古王国(约公元前2868—前2181年)的大臣乌尼称自己的士兵纪律严明:“没有任何士兵抢劫商人的金银或鞋子;没有一个士兵从任何城市带走面包;没有任何士兵从任何人那里带走山羊。”拉美西斯三世的铭文称:“所有士兵都是从埃及精选出来的,就像在山顶上怒吼的狮子。”在这些记载中,士兵以集体形象出现,没有留下个人名字和功绩,但他们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从前王朝到新王国,王权不断强化,国王成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掌握了所有权力,尤其掌握了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从而成为土地上所有人的主人。国王把大部分土地作为王田,赐予王田农夫耕种;部分土地献给神庙;还有一些土地赐予官员,是为赐田,也由王田农夫耕种。王田农夫需要缴纳实物税,履行强制劳役和军役。从第6王朝开始,努比亚人作为雇佣军出现在埃及军队里,到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形成独立队伍。有学者认为,努比亚雇佣兵和其他雇佣兵虽保留着外来人的衣着和面貌,但已是拥有土地的埃及人。大体来说,除了部分临时征募的雇佣兵之外,大多数士兵完成军役之后回归王田农夫身份。此外,还有一些士兵退役之后出任神庙祭司,获得相应田产。例如新王国时期的国王郝列姆赫布在其加冕铭文中提到,他为最近重新开放的神庙配备了“从军队中挑选”的祭司,并为他们提供田地和耕牛。正是因为士兵与土地紧紧捆绑在一起,所以新王国结束之前的古埃及统治者不用专门考虑士兵退役后的安置。

      从公元前13世纪开始,埃及进入拉美西斯家族统治时期。以拉美西斯二世为代表的国王们希望恢复图特摩斯三世时期的帝国疆域,南征北战、四处用兵。他们还大兴土木,建造神庙和陵墓。无论是军事战争,还是工程建筑,都需要强大的经济支撑。埃及最大的经济来源是农业生产。当时,东地中海地区因气候变化,农业生产歉收。拉美西斯二世为确保足够多的王田农夫从事农业生产,改变原来军队依赖强制服军役的王田农夫的政策,代之以大量利比亚雇佣军。作为报酬和退役后的保障,雇佣军会获得一块土地。与此同时,很多利比亚人为了生存迁移到埃及,以服兵役为条件,被允许居住在西三角洲以及孟菲斯和赫拉克利奥坡里斯之间的地区,获得土地使用权。

      到第19王朝末期和第20王朝早期,大量利比亚战俘和雇佣兵被编入埃及部队。新王国末期,埃及军队几乎完全由利比亚雇佣军构成。他们因服役获得土地,退役以后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在政府机构中担任高级官职,逐渐埃及化。新王国结束后,埃及中央集权的瓦解为利比亚人建立政权提供了机会。第21王朝时,利比亚定居者在三角洲地区建立地方政权,第22、23、24、26王朝的统治者也都是埃及化的利比亚人。在这些王朝统治时期,利比亚士兵享有特权,可担任官职、成为祭司等,逐渐成长为古埃及社会的重要阶层——士兵阶层。士兵阶层不同于之前的强制服役士兵,其社会身份是领有土地的专业士兵,退役以后是拥有土地的社会阶层,地位高于没有土地、在国王或官员田地里劳动的王田农夫。

      到古埃及后期(公元前664—前323年),士兵阶层的社会影响力日益突出。公元前495(一说494年)的大流士一世敕令提到,当法律形成时,首先向三类人征求意见,即士兵、祭司和书吏,士兵排在首位。英国学者劳埃德估计,公元前664年至公元前5世纪中期,埃及人口最多时达300万,其中士兵(包括退役士兵)最多时有41万,士兵及其家庭成员最多时约164万。据希罗多德记载,国王赐予每位士兵12阿鲁拉土地(1阿鲁拉相当于4.2亩),这块土地足够供养5口之家。士兵数量最多时,拥有的土地占三角洲地区所有土地的2/3和整个埃及土地的1/2。波斯人统治埃及时期,士兵是主要反抗力量;在推翻波斯人的第一次统治,建立第28、29、30王朝的过程中,士兵阶层发挥了重要作用。

      托勒密王朝统治时期(公元前332—前30年),埃及断断续续地与希腊化世界其他王国进行战争,需要大量军队。据古罗马历史学家阿庇安的记载,“托勒密二世统治时,税收是充足的,可以支持巨额军事费用,军队包括24万名步兵和骑兵、300只战象、3500只战船”。军队主要由职业兵和雇佣兵构成。职业兵是托勒密一世带到埃及的马其顿人和希腊人士兵,一般充当国王卫队,世代为兵。雇佣兵是军队的主要力量,主要来自希腊各城邦和小亚地区等。托勒密王朝后期,越来越多的埃及本土人和利比亚人成为军队成员,占军队总人数的1/3。

      仅仅依靠国家税收向士兵发放军饷,不足以确保士兵忠诚和随时应征。为解决此问题,托勒密王朝实施“军事殖民”政策。和平时期,托勒密王朝允许职业兵和雇佣兵退役,安置在特定区域,按军衔高低分配土地。土地由退役士兵自己或雇人开垦和耕种,扣除税收之后的收入归士兵所有。士兵可终生耕种土地,去世后交回国家。公元前3世纪的一份文件写道:“下面列出的(退役)骑兵已经死了,为国王取回他们的份地。”战争时期,那些已获得份地的士兵,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要求的,要结束退役状态,应征出战;那些新加入战争、之前没有获得份地的职业兵和雇佣兵,退役后也可以按军衔高低获得份地。

      “士兵、官员和祭司是托勒密埃及土地的主要占有者”。芝诺档案显示,托勒密王朝拿出法尤姆地区很大一部分土地用作军事殖民份地。理论上,步兵根据职衔高低可在法尤姆占有20~40阿鲁拉土地,骑兵和卫兵则占有50~100阿鲁拉。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齐尔克奥西里斯村,平均每个希腊骑兵占有20~80阿鲁拉土地,而埃及骑兵和步兵则平均每人占有7~15阿鲁拉。可见,希腊籍骑兵在份地分配中得到特殊关照。一方面,7阿鲁拉的份地就可以使士兵日常生活无忧,还可满足其参军费用,甚至使其有能力雇佣其他人耕种,因此参军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一个隐士曾请求托勒密国王允许其弟弟参军,以使弟弟退役之后可以过上体面生活。可以说,这项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了托勒密军队的军饷、士兵退役、军队忠诚和兵源问题。另一方面,埃及本土士兵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高,退役后获得的份地明显少于希腊士兵。到托勒密王朝后期,由于士兵退役后获得份地的数量存在明显差异,军队内部矛盾越来越尖锐,大大影响了军队战斗力,使托勒密王朝不断求助于罗马,最终沦为罗马帝国的行省。

      从长时段来看,尽管古埃及统治者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采取不同方式安置退役士兵,但士兵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贯穿始终,土地是解决兵源的基本依托,也是解决退役士兵安置的根本途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不仅影响当时的军队实力和社会稳定,也造成诸如利比亚人渗入埃及社会并建立统治王朝以及士兵阶层兴起发展等深远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作者:郭子林,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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