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8日电(记者王金虎)“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这一目标,2022年至2023年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中,办理涉民生民利案件10.4万余件,今年‘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万件。”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这组数据,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职重点上突出一个“护”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着力解决重点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就业、社保、医疗等八个重点民生领域,聚焦工伤保险失管、欠薪保障金垫付、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2022年以来办理案件2.8万件。
据介绍,最高检会同全国总工会发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指导检察机关、工会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携手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促进保障“外嫁女”在宅基地使用、征收补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聚焦企业在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万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亿余元。
发布会上,张雪樵指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此外,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解决企业在社会信用领域面临的难点问题,针对“新官不理旧账”,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开展失信违约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监督促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