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张翼从商务部获悉,中塞双方于去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已完成各自国内核准程序,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实施是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和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合作提质升级,为深化中塞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注入新动能。
目前,中方生效实施已准备就绪:一是在关税减让安排实施方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于6月27日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二是在原产地规则实施方面,海关总署已于6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相关公告;三是在协定其他义务承诺的实施方面,中方各相关部门均已按照协定规定做好履约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