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相继提出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进入新时代,随着世界逆全球化思潮抬头,我国外部环境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断提升。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中,现有区域政策哪些要坚持、哪些应调整,成为事关全局的紧迫问题。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广西考察时都强调要建设好战略腹地,体现出党中央对“战略腹地”的聚焦和重视。
国家战略腹地的发展站到了更高起点
今年既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五周年,也是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作出重要部署五周年。经过五年的建设与发展,中西部地区在农业、能源和原材料等传统优势行业取得显著提升。更为重要的是,江海联运、新亚欧大陆桥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等现代化交通网络的建设,使得中部国内大通道与西部联通欧亚的区位优势不断增强,中西部地区在国内大循环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
高水平的基础设施、有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以及日益强化的区位优势,使中西部地区成为外部冲击下国内企业转移生产的首选地。上市公司海外经营以及参控股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我国主要对美出口的上市企业,每年在中西部地区新设子公司的比例相较其他同类企业提高了5个百分点,相较之前的比例提高了两成;并且企业的对外依存度越高,中西部地区对企业的吸引力越强。相比之下,主要对美出口的上市企业同一时期在东南亚新增子公司的比例仅比其他同类企业增加了2.8个百分点,仅为向中西部新增比例的一半左右。这显示出在外部环境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国战略腹地对微观市场主体具有强大吸引力。此外,上市公司的营收以及其他指标显示,企业加强在中西部地区的布局,能够显著提高自身的全要素生产率,且在外部冲击来临时具有显著的抗冲击效果。在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中,中西部地区可以发挥重要地位和作用,能够体现我国在区域发展方面全局一盘棋的战略主动。
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重要内容
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抵御外部冲击实现高水平安全的稳定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外部需求可靠性降低,原有出口贸易的导向和比重都面临重大调整。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延续和加强,这一重要部署不仅能通过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多元化增强区域发展的韧性与安全性,而且在应对外部冲击时,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替代选择,从而减轻市场主体的潜在损失。因此,推动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强化战略腹地的稳定器作用,为高水平安全的构建提供坚实基础,是确保现代化事业不会错失机遇、不会被打断进程的关键所在。
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国家战略腹地的建设,可以提升企业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的结构性调整动力。对东部地区而言,部分产业的迁出可以释放土地等要素空间,从而加速实现产业高端化。对中西部地区而言,通过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以提高对产业转移的承接能力,能够充分发挥自身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基础设施和能源资源等优势,提升存量资本的利用率和回报率,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过去五年中,中西部城市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相比东部沿海地区平均高出11.4%,且这一优势自2019年起逐年扩大。这既是企业投资空间布局调整在区域经济层面的宏观表现,也展示了新时代背景下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对经济发展的显著推动力。从整体来看,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能够促进经济活动的空间再配置,通过要素的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全国产业结构优化、产业能级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是促进国内大循环进入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的重要抓手。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与国内大循环紧密联系,国家战略腹地的建设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中西部地区对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的吸引力,同时也能通过增加当地居民收入扩大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并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进一步强化腹地区域对企业的吸引力,从而形成劳动者收入增长与企业赢利增加之间的良性循环,促使国内大循环的供给与需求进入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不断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
总的来说,国家战略腹地建设能够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国内大循环进入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有助于减少对外部需求的依赖,增强经济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多举措推进国家战略腹地建设
加强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既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政策安排。
深化区域性战略合作与跨区域协作,打通资本要素流动的卡点瓶颈。促进区域内的要素流动,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发展战略,构建和完善区域内不同地区间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和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解决机制。对于跨区域的要素流动,进一步加强重大战略之间的协调对接,推动融合发展。具体来说,应深入开展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对口合作项目,推动两地在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建设一批对口合作重点园区,通过政策支持和资源共享,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以跨区域的政府合作为平台,打通要素流动的卡点瓶颈。
搭建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人才的跨区域流动也是制约企业向腹地区域投资的重要因素。政府应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国内人才的有序自由流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创新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地区流转衔接的具体办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深化向西开放交流合作。中西部地区是“一带一路”的区位枢纽以及新亚欧大陆桥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关键节点,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区位优势极为明显。中西部地区不仅应大力推进“一带一路”以及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基础交通网络建设,还应着力打造国际物流和跨境产业合作网络。引入高水平、国际化的商业服务公司,鼓励并引导大型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在相关国家率先建立海外仓等营销和服务体系。通过全方位增强枢纽功能,推动沿线地区开发开放,将区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与此同时,应积极打造对外开放平台和载体,完善沿边地区各类产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布局,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际组织、多边开发机构的合作,最大化借助国际资源和力量推动我国战略腹地区域发展。
改善营商环境,增强“软基建”。尽管在过去二十年中,中西部地区的道路、电力等“硬基建”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在营商环境等“软基建”方面仍落后于东南沿海地区。为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并为企业的创新创业和投资扩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应集中力量改善营商环境等“软基建”的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以营造一个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定向制定产业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为了最大程度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为此类企业增加落地机会,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应对此类企业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政策,以鼓励这些行业和企业向腹地区域投资和转移。同时,各地政府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通过企业座谈会、设立专门的企业服务窗口、开通线上咨询平台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的动态和诉求,了解企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需求,以精准设计出更具吸引力和实效性的政策措施。
(作者:李芳华,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