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从明范围、明抵扣、明优惠、增便利、增规范、增效率六方面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回收企业,即可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简单程序后就能第一时间实现“反向开票”。公告实施以来,税务部门如何细化落实措施?政策落地情况怎样?纳税人有何感受?
4月29日,吉林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提交“反向开票”申请,成功办理了公司第一笔“反向开票”。“税务部门从政策内容到业务操作流程给我们进行了一对一讲解,提前为我们解答了发票开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觉得很踏实。”该公司财务经理刘铭告诉记者。
在浙江,为了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浙江省税务局主动联系有开票需求的企业进行上门辅导,为他们提供从政策宣讲、资格审核,到归类管理、辅导开票的全流程服务,及时反馈处理企业疑难问题。
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设立“反向开票”业务咨询专线、服务专窗,提供“一站式+管家式”便民服务,随时随地解答纳税人问题。
在北京、山东、宁夏等地,税务部门通过在线直播,对“反向开票”政策重点内容、重要事项等提前做好精准提示提醒,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在纳税人看不到的环节,工作也在蹄疾步稳推进,各地税务部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反向开票”工作有序开展。
在山东,青岛市税务局针对业务操作、人员培训、宣传辅导、风险防控、系统运维、问题反馈等细化落实措施;海南省税务局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设立专门的应急响应小组,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天津市税务局列出15项工作要点和标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湖南省税务局构建分析报告机制,要求按月对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完善机制等内容进行总结分析,保障政策精准直达……
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各地税务部门还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政策落地让资源回收企业有了更多获得感。“我们公司是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企业,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宁波一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对我们来说是场‘及时雨’,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在广西柳州市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李阳桥看来:“‘反向开票’可以降低企业因未取得税前扣税凭证而违规扣除的税务风险,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回收中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公司所得税扣税凭证不足、车辆报废拆解专用设备无进项税额抵扣,以及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后不能对下游企业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陕西一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梦飞说。
收旧更便利,换新更有动力。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
(本报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