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自然,难;认识社会,更难。当自然科学不断发现自然规律时,人类对社会的认识却仍然停留在社会的表层,社会“科学”在相当长的时期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之所以如此,从认识论的视角看,是因为社会离不开自然,但社会又不同于自然,自然运动在人之外,社会运动本质上是人的活动,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过程;历史规律形成于人的活动中,但历史规律一旦形成就不以人的意识、意志为转移,并反过来制约、支配人的活动,人既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社会离不开个人,但社会又不是个人的相加之和,而是个人之间彼此发生的那些关系的总和,但社会关系一旦形成又反过来决定着人的本质,正如马克思所说,“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一个人“成为奴隶或成为公民,这是社会的规定”;自然科学家是在自然之外研究自然的,因此,自然科学家不是他所研究的对象的参与者,社会科学家则是在社会之中研究社会的,因此,社会科学家是他所研究的对象的参与者,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科学家必然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渗透到研究对象中,而这种研究对象又反过来影响作为研究者的社会科学家。这犹如一个自相缠绕的哥德尔式的“怪圈”。正是这个“怪圈”造成了社会研究的难题,造成了社会科学的特殊性,造成了“社会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所以,我今天讲的主题就是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会科学及其特殊性,或者说,如何解答“社会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
社会科学独立化的基础
研读哲学史、科学史可以看出,自然科学脱胎于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则蕴孕于道德哲学之中。伴随着现代工业革命、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科学从道德哲学中分化出来并获得了自身的独立形态。在进入工业文明、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既没有独立的社会研究方法,更谈不上独立的社会科学,人们对社会的研究主要采用两种基本方式:一是套用道德哲学的方法,二是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
套用道德哲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这主要是古代的社会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根本特点,就是用“性善”“性恶”等来规范社会,描述理想的社会形态。无论是古代中国儒家的社会理论、法家的政治学说,还是古希腊柏拉图的国家理论、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说,都是如此。著名历史学家萨拜因在分析柏拉图的国家理论时就认为,这个理论是从研究“善”这一概念开始的,然后,根据善的观念,通过阐明一切社会所包含的相互需要这一原则,对社会作出构想。
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这主要是近代的社会研究方法。在近代,牛顿经典力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确立了成熟的自然科学的两大原则,这就是重复性原则和精确性原则。所谓重复性原则,是指重复性是自然规律的根本特征;精确性原则是指自然规律不仅可以被认识,而且可以用精确的量的关系去把握。对于近代的社会研究者来说,牛顿经典力学的成功既有诱力,又有压力,总之,具有科学的威力。正是科学的威力促使一大批社会研究者聚集在科学主义的大旗下,并力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构造出“社会物理学”“社会引力学”等等“科学”,形成了社会科学史上的“自然科学时代”。
套用道德哲学、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表征着这样一个历史事实,这就是,“自然联系”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尚未凸显出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凸显出来并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在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正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据统治地位,个人与社会处于形式上对立,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念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时代”。正是在这样一个时代,人们需要从整体上规划社会发展,社会因此真正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社会事实如何描述、如何抽象、如何解释,才成为争论不休的问题。只是在这样一个时代,社会科学的独立化才成为现实的问题,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发生出来。
任何一门科学的任务都是研究、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任何一种理论要成为科学,或者说具有科学性,就必须研究、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这是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的基础。社会科学同样如此。“社会科学何以可能”的基础就是发现和把握社会活动规律。社会科学的独立化就是人们力图发现社会活动规律及其特殊性的过程,它历经文艺复兴的“人文科学”、维科的“历史哲学”、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经济科学”、黑格尔的“哲学科学”、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终于发现了社会活动规律,即历史规律。恩格斯指出:“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重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或多或少明显地表现了各社会阶级的斗争,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它们的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这个规律对于历史,同能量转化定律对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意义。”
社会科学就是要发现、把握社会活动规律,即历史规律。问题在于,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规律不是形成、存在于人的活动之外,而是形成、存在于人的活动之中;同时,历史规律一旦形成又不以人的意识、意志为转移,并反过来制约人的活动,决定社会发展。其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趋势和总体进程。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马克思的这一论述形象而深刻。
正因为如此,当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时,就不仅发现了社会活动规律及其“重复性”“常规性”,而且能够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社会的物质变革。在列宁看来,“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的确如此。“重复性”和“精确性”是科学的两个基本原则。发现和把握社会活动规律及其“重复性”“常规性”,并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社会的物质变革,表明唯物主义历史观成为一门科学,一门成熟的科学,并把整个社会理论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换言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使社会“科学”真正成为科学,并标志着社会科学真正得以独立和确立。
社会科学方法独立化的前提
社会科学独立化的前提是社会科学方法的独立化。方法的独立与学科的独立是密切相关甚至融为一体的。从总体上看,社会科学方法的独立化是以“抽象”方法、“理解”方法、“从后思索”方法的确立为前提的。
第一个前提是“抽象”方法的确立。自然之物是实体,“可感觉”,自然事件具有可重复性,其产生的条件和运动过程可以在实验室重新模拟、再现出来。所以,自然科学的主要方法就是实验室方法。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社会的物”不是单纯的实体,而是具有社会关系内涵的实体,因而是“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马克思),社会科学研究的正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即“超感觉”的社会关系。射程再远的望远镜看不到社会关系,倍数再高的显微镜看不透社会关系,技术再先进的计算机也算不出社会关系,“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这一社会关系,而且历史事件不可重复,产生历史事件的条件不可重建。因此,社会科学无法应用实验室方法,只有科学抽象法才能深刻地揭示社会关系及其规律。马克思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抽象是唯一可以当作分析工具的力量”。实际上,不仅分析经济形式,对于整个社会科学来说,抽象都是“唯一”可以当作分析工具的力量。
科学抽象是一个有序的思维过程,它要求对社会的研究从“感性具体”出发,经过对“完整的表象”“生动的整体”的分析,上升到“抽象的规定”;然后,经过综合,把反映事物各方面的“抽象的规定”联系起来,形成“理性具体”,即“思想总体”,从而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从认识过程来说,认识是从感性具体开始;就科学体系而言,认识是从抽象规定开始,换言之,理论思维不是以感性具体为思维要素,而是以抽象规定为思维要素。只有借助抽象规定,理论思维才能运转起来,科学体系才能真正形成。正如马克思所说,“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即形成了独立的经济科学。
第二个前提是“理解”方法的确立。所谓理解的方法,就是解释学的方法,也就是把社会现象当作文本,通过解释它的意义来把握它。在韦伯看来,社会科学意味着这样一种科学,这就是“有意义地理解社会行动并由此解释其影响的后果”。哈贝马斯认为,韦伯的这一观点是对“社会行动的普遍理论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回答。理解的方法之所以对社会科学绝对必要,是因为社会现象是在人的活动中产生的,人的活动又必然贯彻着某种目的,体现并渗透着特定的利益关系、阶级立场和价值观念。因此,任何理解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经济权力、政治权利的背景下展开的。正因为如此,福柯一直致力于知识与权力关系的研究。
解释学方法,即理解的方法源自施莱尔马赫,后经狄尔泰、伽达默尔等人的努力,成为社会科学的一种基本方法。但是,马克思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方法,并揭示了解释活动得以展开的现实基础、真实境况和实际界限。所谓“现实基础”,是指每一历史时期的解释活动都是由实践活动所激发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真实境况”是指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对解释活动的渗透和支配,人们只能在权力和话语的互动关系中进行理解—解释活动;“实际界限”则是指每一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对解释活动合法性界限的规定,所谓合法性,就是对统治阶级权力的认同,所以,任何一种解释活动能否得到认可的一个潜在的、根本性的标志,就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解释学都是权力解释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人们在对一定历史时期的权利状况进行批判之前,是不可能达到对社会关系、历史事件客观理解的。“基督教只有在它的自我批判在一定程度上,可说是在可能范围内完成时,才有助于对早期神话作客观的理解。同样,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
第三个前提是“从后思索”方法的确立。历史发展是从过去到现在,从低级到高级。然而,历史已经过去,在认识历史的活动中,主体无法直接面对客体,人们也无法重新模拟过去的历史,因而对历史的认识不可能从过去到现在,从低级到高级,相反,只能反过来思索,也就是从现在到过去,从高级到低级,逆向溯因。马克思明确指出:“对社会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遵循着一条同实际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从已经完全确定的材料、发展的结果开始的。”
“从后思索”之所以可能,其客观依据就在于,历史虽已过去,但它并没有化为无,而是以“残片”“因素”的形式,或者以“萎缩”、发展的形式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同时,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和关系,只有在其充分发展、充分成熟之后才能被充分认识,这就像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一样。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中一样的情形,“由于某种判断的盲目,甚至最杰出的人物也会根本看不到眼前的事物。后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人们就惊奇地发现,从前没有看到的东西现在到处都露出自己的痕迹。”正因为如此,通过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发达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可以“透视”出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这就是说,研究社会历史只能采取“从后思索”的方法,也就是从现实社会出发,通过对历史的“透视”和由结果到原因的“反归”来把握历史规律。
社会科学的职能与性质
一般说来,自然科学本无意向社会科学“献媚”,但自然科学的成功往往又造成一种强烈的科学主义情绪,并构成了社会科学变革的一般理论背景,甚至决定了社会科学的面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并非如同冰炭、难以相融。既然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存在着共性,即客观性、重复性和常规性,那么,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就存在着共性,社会科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马克思曾同拉法格说过,每门科学完善的程度是由它利用数学的程度所决定的。这一观点具有普遍意义。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没有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只能是不确定的。在现代,运用数学对社会现象进行定量分析已成为现实。离散数学、模糊数学、数理逻辑,尤其是模型化方法的创立,使人们能够把社会客体构成这样或那样的模型,从而分析其内在结构。正如当代著名学者贝尔所说,“控制论、语言理论、认知心理学与计算科学的结合预示着即将出现一门能够成功‘模拟’心和社会的科学。”这表明,社会科学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运用自然科学方法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但是,社会科学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学科功能、学科性质、适用范围等方面,社会科学都有自身的特殊性。
在研究对象上,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这个对象是人之外的客观存在;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个对象就生成于人的活动中,社会历史本质上是人在时间中的展开。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本身的活动。自然科学要发现和把握自然规律,社会科学要发现和把握社会(历史)规律,但问题在于:自然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在自然因素自发的、盲目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并且是通过这种自发的、盲目的相互作用实现的;历史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则是在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中形成的,并且只有通过这种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才能实现。人们总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从事社会活动的,而且“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马克思)。
正因为如此,在自然运动背后没有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社会活动背后则是人们的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一次地震可以毁灭一座城市、众多人口,一场战争也可以毁灭一座城市、众多人口,可地震就是地震,在它的背后没有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而战争的背后则是特定民族、阶级的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显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
从学科功能看,自然科学所要发现和把握的是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主要表现为动力学规律;社会科学所要发现和把握的是社会活动规律,社会活动规律主要表现为统计学规律。统计学规律不同于动力学规律。动力学规律体现的是事物之间一一对应的确定联系,它表明,一种事物的存在必定导致另一种确定事物的发生,同时,在动力学规律作用下,偶然现象可以忽略不计;统计学规律体现的不是事物之间一一对应的确定联系,而是一种必然性和多种随机现象之间的规律性关系,这种规律性关系只有在大量的偶然现象、随机现象中才能表现出。在社会活动中,事物、现象如果不是“大量”发生,它们之间就表现为一种非确定的联系;如果“大量”发生,它们之间就表现为一种确定的联系。这就像抛掷同一枚质量均匀的硬币一样,出现正面或反面都是随机的,但在大量抛掷情况下,出现正面或反面的概率都是1/2。
正因为自然规律主要表现为动力学规律,历史规律主要表现为统计学规律,所以,自然科学既能预见,又能预报,社会科学只能预见,不能预报。什么是预见?预见就是以规律为依据的关于发展趋势的判断。什么是预报?预报就是对某一事物在确定的时空范围必然或可能出现的判断,如天气预报。自然科学既能预见自然运动的趋势,又能准确预报自然事件的发生,如日食、月食在某年某月某天某时甚至某分发生;社会科学只能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而不可能准确地预报历史事件的发生。人们经常谈到社会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实际上,“突发”事件并不是“突发”,而是难以预报。即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理论,也只是基于历史规律作出的关于社会发展趋势的判断,是社会发展的“路线图”,而不是历史进程的“时间表”。
在学科性质上,自然科学是纯粹的知识体系,它本身不存在价值观念的问题,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价值中立”;社会科学在总体上却具有二重性,就是说,社会科学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又是一种意识形态。作为知识体系,社会科学体现着人们在认识社会方面所达到的成就;作为意识形态,社会科学又以其独特的范畴体系体现着特定的民族、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和价值诉求。不管社会科学家多么清高、多么超脱,他都不能不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不能不从属于一定的民族、阶级、阶层,因而在研究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科学家必然把自己的价值取向渗透到研究客体中,而客体又反过来影响着社会科学家,使其产生某种思维“盲区”。用中国古诗词来说明这种现象,这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政治学就不用说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等都是如此。
正因为社会科学具有知识体系和意识形态双重属性,因而与政治密切相关。社会科学不等于政治,但政治需要社会科学,没有经过社会科学论证的政治,缺乏“规律”这个科学的“支撑点”,缺乏理想信念这个价值观的“支撑点”,很难得到人们的拥护。同时,社会科学也不可能脱离政治,作为特定的社会关系的反映和理论升华,社会科学总是具有自己独特的政治背景,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蕴含着政治,总是具有这种或那种政治效应。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价值中立”的问题。社会科学中的任何一个学科,都自觉不自觉地反映了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都自觉不自觉地反映了特定的民族、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和价值诉求。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根本性、原则性问题。”
在适用范围上,自然科学发现的规律具有普遍性,自然科学也因此具有普适性,不分民族、国家,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科学没有“祖国”;社会科学把握的规律更多的具有特殊性,或者说,社会科学所把握的规律在不同的民族、国家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社会科学因此很难具有普适性,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科学离不开它的“祖国”。即使是市场经济,也有不同的类型,如最初形式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有调节的市场经济,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以及一些后发展国家所实行的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因此,认识了西方的市场经济规律,并不等于把握了本国的市场经济规律。同样,认识了西方的现代化规律,并不等于把握了本国的现代化规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殖民地国家赢得了政治独立,同时力图在“西化”的过程中实现现代化。然而,这些国家在“西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现代化,或者处于扭曲的“发展”状态,或者连原先的那种不发达状态也未摆脱。究其根本原因,是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不同的历史条件、不同的社会现实,这就使不同的民族、国家具有不同的发展规律。因此,我们必须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自然科学追求的是普遍,社会科学追求的是特殊,社会科学因此存在着一个民族化或本土化问题。美国的社会学学者之所以致力于社会学的美国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解答美国的特殊的社会问题。从历史上看,美国化社会学的创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解答在欧洲工业革命导致的社会变迁这一时代背景下,美国如何走出乡土社会这一特殊而重大的社会问题。之后的芝加哥学派的形成,是对当时美国城市化这一特殊的社会问题进行社会学研究的结果,而帕森斯学派的崛起,则是对美国如何走出大萧条这一特殊的社会问题社会学回应的结果。某一民族、国家的社会科学可以用来说明该民族、国家的历史与现实,并具有合理性,但把它硬套在其他民族、国家,并以此对其他民族、国家进行“格式化”,那就是把合理的事实溶解于不合理的理解中了,甚至导致荒谬。
就中国而言,中国式现代化的最重要特征和最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把现代化、市场化和社会主义改革这三重重大的社会变革浓缩在同一个时空中进行了,因而构成了一场史无前例、极其特殊而复杂的社会实践,这一特殊而复杂的社会实践必然引发一系列特殊而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应当也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社会实践为基础和思维坐标研究现实问题,并使现实问题上升为理论问题、科学问题,从而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科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风格、气派,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成熟的标志,是实力的象征,也是自信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