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4月23日至26日在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学位法草案、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关税法草案等。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学位代表了个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也是评价其学术水平的重要尺度。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学位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调研访谈以及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形成学位法草案二审稿。
学位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明确学位授予单位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在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完善答辩程序,明确答辩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答辩,答辩以投票方式表决,并当场宣布是否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学位授予单位以外的专家应当不少于两人;明确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责任;细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的责任;增加规定不授予学位的情形,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加强全过程控制;完善学位争议处理程序。
杨合庆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维持了现行法的结构体例、章节设置,新增、修改了部分内容。
修订草案明确国防教育的指导思想、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完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对小学、初中、高中以及高等院校的国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等进行补充完善。
在拓展社会国防教育范围和方法渠道方面,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国防素养和能力,对媒体网络和文化传播、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国防教育场所等作出规范。
近年来,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此次将提请审议的关税法二审稿作出修改完善,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此外,二审稿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将有关便利纳税人的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等。
杨合庆表示,关税法草案在现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基础上,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关税的征收管理制度。比如,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1年延长为3年,同时明确,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适应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规定关税征管应当提升电子化、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本报记者 王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