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8日电(记者靳昊、陈慧娟)行贿不查,受贿不止。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杨某昌行贿案,被告人为谋求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和社会公平正义;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被告人行贿2000余万元,系巨额行贿。司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彰显了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的鲜明态度。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精准有效惩治。李某行贿、诈骗案,被告人为骗取社保基金而行贿;胡某亭行贿案,被告人为推销医用耗材而行贿;宋某毅行贿、受贿案,被告人为职务提拔而行贿;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为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而行贿。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杨某文行贿、偷越国(边)境案纠正了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高某梅行贿案追缴了1亿余元犯罪所得,张某虹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明确了二审可以增加追缴犯罪所得判项,均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决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鲜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