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蕉荪、裘有基及其继承人:
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浙行终92号《行政判决书》,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大吉巷14号(原7号)房屋需要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根据2014年《私(留)房屋部位核定证明》,宁波市江北区大吉巷14号(原7号)房屋属于私改留房,房屋所有权人为裘蕉荪、裘问规、裘有基。2021年5月31日,该留房被列入征收范围。经查,裘问规和配偶均已故,子女为裘世风、裘世雄、裘世珊、裘世化、裘世牟;裘蕉荪、裘有基未查询到户籍登记等信息。为保障裘蕉荪、裘有基及其继承人的征收补偿权益,本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发布本公告,请裘蕉荪、裘有基及其继承人,或其他知情人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联系人:顾玲玲;联系电话:0574-87662017;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03室。
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外滩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