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从细、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全力建设一支作风硬、素质高、守规矩的干部队伍。
“干部监督工作是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的重要抓手,联席会议在我们持续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中作用显著,但仍存在事前监督重视不够、成员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共享不及时等问题,我们必须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形成监督合力。”不久前,在内蒙古杭锦旗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上,杭锦旗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飞表示。
为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有效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机制,内蒙古杭锦旗制定《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组织、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检法、审计、环保等部门联系,了解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准确掌握干部动态信息,形成干部监督清单,有效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监督工作常态长效。
“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我们分类细化考察标准,设置正向、反向评价指标,突出反向测评重点考察18个‘存不存在’,为领导干部划出纪律红线。”杭锦旗委组织部干部室负责人王思斌介绍。
据悉,杭锦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制定《杭锦旗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操作办法(试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开展领导干部“随访”、重要岗位干部“家访”和反映干部问题情况“接访”,积极推行民主测评、政治素质考察、深入谈话“三步法”,多角度系统化检验干部政治表现和政治素养。同时,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切实发挥好日常谈话、任职谈话的“预警”作用,帮助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用好“12380”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把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作为举报受理重点,建立举报查核结果反馈制度,做到干部动态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杭锦旗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注重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制定《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在启动问责程序和责任追究调查过程中,同步考虑有无容错情形,努力营造干部对事业负责、组织为干部撑腰的从政环境。
“在刚召开的2023年选调生座谈会上,我们专题学习了新《条例》,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条例》,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遵规守纪自觉,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实干担当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伊金霍洛旗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袁新亮介绍。
伊金霍洛旗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效应,各级党组织把《条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同时,将《条例》列入区委党校各类主体班、专题班培训内容,开设相关课程,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为强化学习效果,伊金霍洛旗还将《条例》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知识测试重要内容。
“我们现在不仅在培训班里学《条例》,回到村里,支部书记还带领我们通过读报纸、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等方式学习《条例》。”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查干日格召村党支部委员郭丽在党员轮训班上说。
(本报记者 高平 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