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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5年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积极探索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全力推进人才资源互通、人才平台共建、人才服务共享。为了解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成效,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以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助推长三角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
当前成效:人才一体化雏形逐渐形成
长三角人才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十三五”期间,科技人才在长三角三省一市跨区域流动达到165万人次,研发经费、人才、平台、设施等创新资源要素在长三角地区加速集聚。2022年,长三角地区每万人拥有研发人员71.18人年,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7.07人年。截至目前,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集聚各类服务机构3000余家,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已在上海、浙江全域,以及江苏、安徽两省部分区域实现通用,今年又新纳入了苏州、南通两市。
长三角人才一体化政策环境不断优化,人才流动障碍进一步消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成立后,2021年出台了首个跨省域《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了《关于促进示范区人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20条示范区人才建设的支持政策,20条综合性人才政策措施。同时,长三角区域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面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破除人才流动的瓶颈障碍。
长三角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全面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长三角科技成果交易博览会等创新品牌活动打造力度不断增强,G60科创走廊、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等创新实践载体日渐形成,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自2019年开通至今,已经集聚4万余台大型科学仪器、22台大科学装置以及2377个服务机构和3180家科研基地,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尚存不足:人才一体化亟待更好由理念转化为现实
“引才多、留住难”,人才竞争困境有待破解。长三角各地重点产业重合度较高、错位发展不够明显。产业重合一方面带来了产业和空间集群分工优势,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现实和潜在的人才竞争。各地建立了诸多相互独立的引才平台,引才政策大多在力度和层次上做文章,缺乏切实的创新举措,造成多地不同程度陷入人才流动频繁而稳定性差的困境。
“办事难、办事慢”,人才流动困境仍较普遍。尽管建立了区域间协调机制,但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三省一市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人事部门,在开展人才合作与政策协调过程中层层请示审批,导致区域内部人才政策协调性、整体性相对不足。各地建立的人才平台多以服务本地人才为主,未能有效推动人才跨行政区域交流和共享。加之,区域内各地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且与户籍挂钩,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跨地区自由流动。
人才互认、准入标准亟待统一。调研发现,长三角各地人才互认、准入标准不统一,人才职称资格异地认定、失信行为认定等标准缺乏互认基础,高端人才流动受阻。例如,浙江省规定医生职称晋升需有大型医院进修经历,但进修范围仅局限于省内大型医院,外省(区、市)医院进修经历在职称晋升中难以得到认可。
行动建议:多措并举,筑牢人才之基
以数字化改革赋能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共享。一是加快建立长三角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和人才征信系统,推动三省一市人才大数据平台的对接和共享。加快构建长三角地区涵盖全球顶尖论文人才、专利人才、产业人才等在内的统一化、标准化、一体化的“全球科技人才数据库”,为绘制“长三角科技人才地图”、制定相关人才计划等提供决策参考。二是聚焦长三角三省一市优势特色领域,瞄准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价值链高端环节,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符合大科学时代科研规律的科研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产业和人才匹配率动态评估机制,实时关注人才供需和产业发展实情,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及人才计划,完善项目式、兼职式、候鸟式、咨询式等不同形式的人才柔性“招、引、用”机制,精准确立人才开发重心,统筹考虑人才引进结构和节奏,指导各地用人单位靶向引才、精准用才、本土育才、倾情留才。
建设双向“人才飞地”托举高质量合作。依托浙江人才大厦、浙江创新中心、未来科技城、之江实验室、甬江实验室等高端平台,支持长三角各地市在浙江建设“人才飞地”。充分利用上海全球科创中心等高能级平台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相关用人主体通过托管、共建等方式深化人才合作,探索建立梯次化、差异化产业政策,形成和推广有针对性的政策洼地和集群式人才集聚模式。比如,温州市与上海市嘉定区合作,在嘉定设立“科技创新(研发)园”,在温州设立“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嘉定工业区温州园)”,将上海科创人才资源与温州先进制造业优势有机结合。
政策创新助力更多“千里马”竞相驰骋。一是打破高校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社会科研机构之间的边界,探索一流学科群、虚拟教研室、人才培育共同体、协同创新共同体等“云上建设”的长三角虚拟大学园区,支持跨区域、跨组织开展科研合作、落实相关计划及人才互聘互访等。进一步加快长三角区域人才统一准入、统一审批步伐,加速建立健全跨区域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吸引政策、培训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政策框架,着力建成公平开放规范的人才发展生态。二是完善人才一体化评价体系,创新人才资源互通共享机制,统筹推进教育、考试、培训等多层次资源全面整合,实现认证服务标准统一化。同步探索国际通行的人才评价方法和互认机制,积极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三是完善人才一体化配套体制机制改革,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激励力度,积极实施针对引进人才的系列优惠政策,积极探索人才一体化长效服务体系。
(作者:薛天航,系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倪好,系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高校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的协同创新机制研究”[BIA2002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