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坚持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突出“三个导向”,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层层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崂山。
突出问题导向 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
崂山区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核查遥感监测问题点位152个,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在崂山水库及6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界标、警示牌、宣传牌90余处,并安装隔离防护网。组织开展市、区两级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提高各部门应急联动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全区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常年保持在100%。
坚持考核导向 压实自然保护地监管责任
崂山区今年首次将生态保护监管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进一步压实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管理机构以及各街道的监管责任。崂山区将自然保护地内农村环境各要素纳入乡村生态振兴考核,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村居环境。同时,将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管、生态红线管控等工作纳入林长制绩效评价体系,做到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有效衔接、共同保护。
引领创新导向 丰富自然保护地管理形式
崂山区积极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使用30米精度卫星数据,引入19个生物气候变量,进行成效演变量化分析。经科学评价,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良好。崂山区创新建立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在会商联络、信息共享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为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履职成效、有效加强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张绪霞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