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赵轶峰在《晚明的钞》(刊于《史学集刊》2023年第5期)一文中指出,大明宝钞在弘治、正德时期基本失去市场流通价值。隆庆时期钞关折银征收,万历七年前后赋税大规模折银征收。学术界因晚明时期的宝钞已经失去市场货币功能,对之不再深究。然而晚明文献中记有大量朝廷赏赐用钞情况,由此入手加以探究可知,晚明时期宝钞除被朝廷用来施行多种赏赐之外,还被用来做部分财政支付之用。为此,晚明朝廷实际上一直在市场回购宝钞,并有可能继续小规模印制新钞。因而,晚明宝钞相当于是从明前期的政府信用货币退化而成的一种在有限范围内循环的有价证券。晚明朝廷利用这种有价证券来补充朝廷部分财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