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讲述】
2021年12月,我当选为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时也被确立为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工作以来,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将立法工作与人大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2021年,我在洮河沿岸走访调研,县文体广电相关部门的同志向我反映,临洮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马家窑遗址、辛店遗址和寺洼遗址年代久远、保护难度大,需要建立科学的保护利用体系。
这三个新石器时代的重要文化遗址,在中国考古史上有重要地位。作为临洮县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我提出立法保护马家窑遗址、辛店遗址和寺洼遗址的建议。
建议一经提出,立即引起定西市委、市政府和定西市人大常委会的关注。经过立法可行性评估论证、条例草稿的拟定修改等环节,历时一年多,《定西市马家窑辛店寺洼遗址保护条例》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县级人大没有立法权,我们在调研中积极回应文保领域重点关切,推动法制完善。这是一次创新性的地方立法探索,激励了我们在工作中发挥主体性创造性,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益延伸。
自2002年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地方立法联系点以来,临洮充分发挥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注重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把来自基层的、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立法建议上报给国家立法机关,同时规范立法建议采纳回复、普法宣传等环节,促进“立法直通车”双向畅通。
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征集立法建议时,专门邀请临洮立法联系点参加在全国人大机关举行的座谈会。我们提出了“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等27条立法建议,其中有3条被采纳。
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能有今天的成就,其根源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命活力。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好法治力量、传播好法治声音、讲述好法治故事,为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本报记者王冰雅、宋喜群,本报通讯员张学调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