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我国生态保护现实需求和发展阶段所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在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所形成的重要理论结晶,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生态意蕴。
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
原始社会,因为人类实践活动的能动性极其有限,自然成为人类敬畏、崇拜的对象。人只是被动地适应自然和服从自然,人与自然之间处于一种原始和谐的关系之中。进入农业文明阶段,人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人类活动引起的各种自然灾害不断出现,人与自然之间出现不和谐的现象,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并未达到不可调和的状态,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人依赖和依附于自然,人对待自然的方式是“制天命而用之”和以自然为师。
到了工业文明阶段,工业革命极大提升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自然之魅被逐渐祛除,“现代自然科学和现代工业一起变革了整个自然界,结束了人们对于自然界的幼稚态度和其他的幼稚行为”,资本获取利润最大化的逻辑使自然成为人改造的对象和资本增殖的工具,最终使人与自然都成为其控制的对象。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一些西方国家相继发生多起环境公害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反思,出现了以自然中心主义为代表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然而,不管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都是只肯定和强调一方的利益而忽视另一方的利益,都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人与自然紧张关系并未得到缓解。
作为一种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党深刻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原则,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准确把握,是解读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伦理内涵
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蕴含着人与自然之间丰富的生态伦理内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握为一种具有生命性的统一体。一方面,人只是这个生命共同体中的一部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人只有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才能维持个体和族群的生存与延续。另一方面,人以实践为中介与自然发生作用,实现自然的人化,形成人化的自然,从而使自然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印记,使其具有了社会属性。这种基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整体性,明确了人类改造自然的界限是不能破坏生命的存续和发展的能力,同时也整合了中国传统生态智慧中的“天人合一”和“天地之大德曰生”等理念,用生命性沟通起人与自然的内在联系,要求人类以道德的态度对待自然,在理念层面和实践层面都要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人与自然平等共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人与其他自然物一同组成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中的所有生命和物种都是自然存在的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每一部分的存在和演化都有其功能,是生命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推进生态系统的发展与演变。在这个系统中,任何成员都互为主体、客体,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因而,必须保持生命共同体的生物多样性,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人与自然平等相处,使自然获得人类的人文关怀和道德观照。这并非忽视和否定人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主体性地位、放弃人的价值和意义。相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现依靠的就是人的主体性发挥,强调人类必须将道德共同体扩展至自然和其他存在物,“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发展相辅相成、互相交织。马克思指出:“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人不能脱离自然而发展,自然也不是荒野的、单纯的自在自然,不存在完全剔除人类活动的自然发展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的双向共生的关系。但自然的价值不只体现在满足人的需要上,还体现在自然自我存在价值和对万物的价值。人作为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其活动会对自然产生正面和负面的作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要求将人与自然的双向共生价值作为构建生态文明的伦理前提,人类应正视和肯定自然的所有价值,承担起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共同体的生命活力为目标,建立起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生态伦理,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前提下寻求人类发展的最大值,改变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深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绿色发展道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态伦理建构
坚持生态理念与绿色行动的统一。在思想上,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识,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让天蓝地绿水清深入人心,形成深刻的人文关怀,树立生态伦理观。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成为每一个人的道德共识及内在自律,让尊重自然、善待自然、感恩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入脑入心。在实践上,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有边界意识,对生态红线进行严格管控,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掌握好度;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抵制粗放增长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新型产业的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在衣食住行上简约适度,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最终实现生态伦理在理念上和行动上的共同建构,引导全社会成员热爱自然、尊重生命,与自然和谐共存共生。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生态伦理的价值追求是民生福祉,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生态伦理的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还需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约束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因而,生态伦理只有在没有自身特殊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真正建构起来。同时,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任何个人都是生命共同体的一部分,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和促进共同体的稳定、和谐和发展。
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面对大气污染、能源短缺、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等问题,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任何国家都责无旁贷。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主动承担起同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环境治理义务,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地球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需要全人类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构建经济与环境协同共进的地球家园。为此,应坚决反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殖民”,尊重和维护各个国家和人民的生态权益和发展权益;践行多边主义,有效遵守和实施国际规则,使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公平合理。我们既要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成果,又要发挥发展中大国的引领作用,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支持,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球生态文明之路行稳致远。
(作者:刘风雪,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