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鲁元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22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多项公告,延续了一批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5年或2027年底。
本次延续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支持力度大,契合企业期待。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延续政策做好分门别类、分步分批发布。8月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发布了10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
8月22日发布的公告还包括《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具体来看,税收优惠政策一是为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为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三是为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或持有创新企业存托凭证,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转让创新企业存托凭证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四是为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允许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五是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政策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同时有序公布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后续安排,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