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记】
自走出校门投身公证事业,一晃就是25年。将自己最好的年华奉献给这个“小众职业”,我从未后悔。
什么是公证?通俗讲,就是由公证机构确认某一个事情、行为或文书是真实、合法的。作为一项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的价值在于通过存立事实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来督促当事人自愿履行所订立的协议。国外有一句谚语是这样说的:多开一家公证处,就可以少设一家法院。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证的独特作用,那就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实践中,公证是一个“地方性知识”色彩很浓的领域。要想服务好民众,就必须正确认识和使用它,但鲜有学者研究这个领域,很多事情只能由实务工作者自己去摸索。在浩如烟海的文卷里,我不断汲取创新的养料。我和同事们优化了单位的公证业务体系,努力让群众获得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重复证明、无谓证明、过度证明等反映强烈。如何做好公证便民服务?除了态度好、办得快、收费少、多跑腿,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要以最优方式实现当事人的目的。隔行如隔山,很多当事人对公证并不是很了解,需求并非那么清晰,听上去也没那么合理。这就需要公证人员通过耐心的解释和周到的设计,给当事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路径。在我们公证处,有一条禁令:不允许对当事人说不!因为当事人的需求,就是我们存在的意义。
近年来,公证体制机制改革驶入快车道。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在原有的事业单位公证处之外,通过新设、转制等方式设立合作制公证处。很多公证员不再是“公家人”的身份,他们需要在市场大潮中更好地激发公证为民服务的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要。
2019年,我毅然辞去公职,发起设立青岛市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青岛市黄海公证处。走出原单位门口的那天,我感怀不已。这个决定对我个人而言是极其艰难的,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在时代的召唤面前,我还有什么理由退缩?黄海公证处成立之初,正好赶上新冠疫情,给业务开展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我们不等不靠,在不动产联办、“带押过户”等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第二年就在公证员个人业务数据上跃升为青岛市公证行业的头部机构。
在预防性法律制度中,作为非讼制度的公证是核心。公证职能和效应发挥的情况,对“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这一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新征程上,公证事业大有可为!
(作者:张红光,系山东省青岛市黄海公证处主任、山东省公证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