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电 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法律宣传普及,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2014年和2021年进行了三次修正。记者24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获悉,此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组赴地方实地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8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赴山西、内蒙古、吉林、福建、河南、甘肃等6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委托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南、四川、宁夏等8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10个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原则、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开展科技创新及加强保障制度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情况;违法行为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及行刑衔接情况;推进社会共治、激发多元主体参与情况;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11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与各有关方面交换意见,对执法检查报告稿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