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志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程普宏诉深圳市深联智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9085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6日10时30分在第二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醴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醴陵笃行劳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李洪战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醴劳人仲案字[2023]第7号裁决书,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内蒙古钰坤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职工于国江向我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多方联系你公司无果,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工伤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
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沃迪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曾玲生与你单位工资、报销款、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市劳人仲案〔2023〕215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上海中增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唐俊(身份证号码:320825197709264597)申请工伤认定一案,我局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412工认[2023]1779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童卫贤、杨小军:原告严雪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182民初92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童卫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自2023年2月2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950元,由原告负担250元,被告童卫贤负担17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公告
辽宁安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顾建来诉你公司、陈呈鹏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梁海浪:原告郑其进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726民初709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一、限被告梁海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其进货款29184.5元及利息损失(以29184.5元为基数,从2023年2月1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二、驳回原告郑其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均荣:原告李鹤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16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亚妮:原告戴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16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旭、邓宪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武汉图辰实木家具有限公司:周理建与武汉图辰实木家具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3〕17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图辰实木家具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3〕174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遗失声明:福建省和宁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90210015691,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将《企业境外机构证书》2份原件遗失,商境外机构证第1000201200210号(驻乌克兰办事处)、境外机构证第N1000201800177号(驻德国代表处),声明作废。
公告
吴茶英:关于你户坐落于江西省新余市城北赣新中路17号(城北农行宿舍小区)3301房屋行政赔偿事宜,我中心已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你儿子联系,将行政赔偿决定书内容用手机短信方式分别发送给你及你儿子,并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行政赔偿决定书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法治日报社(邮寄单号:1026427708335)、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9号楼1102室(邮寄单号:1026427709735),两份邮件于2023年6月27日被拒收退回。现因多次联系无果,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赔偿决定书,具体内容为: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三十六条等规定,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2022年11月25日房屋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后房屋的评估单价为5702元/平方米,装修价值为人民币38156元。本机关依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房屋估价、房屋如按所在征收片区的征收补偿方案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决定赔偿房屋价值损失赔偿费523843元、地下室价值损失赔偿费33608元、室内装饰装修损失赔偿费38156元、搬迁补助费551元、临时过渡补助费4410元、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搬迁费500元,酌定赔偿其他财产损失30000元,共计赔偿人民币631068元。另因我中心曾依据赔字第(2021)01号《行政赔偿决定书》支付赔偿款639796元至你账户,以及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的应赔偿酒店及房租费损失10000元的事实,我机关原支付的639796元赔偿款与本决定书确定的631068元赔偿金额、应支付的10000元酒店及房租费赔偿款相冲抵后,我机关在本赔偿决定书生效后支付1272元即履行完赔偿义务。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人民法院或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新余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5日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胡俊阳:原告瑞安市叶元芬鞋行诉你合同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5082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3年11月7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丁国军:原告庄守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浙0381民初378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定于2023年11月6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永利:原告胡李燕诉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逾期按放弃举证权利处理,定于2023年11月20日14时45分在本院院机关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和生:原告胡允干诉你合伙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3年11月9日15时在本院玉壶法庭第1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和生:原告胡允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等“七合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2023年11月9日15时40分在本院玉壶法庭第1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格莱美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人叶庆文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定字[2022]第1387号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29-87610838。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温州市林杰眼镜光学有限公司、刘刚:原告温州李氏东方光学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及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28日9时在本院新桥法庭(数据资源法庭)第2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曹雷、曹永军:本院受理原告淮北市重卡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3年8月21日9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沙春杰、孙富、何勇: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新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夏磊:原告沈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平主:原告怀远县金凤运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成飞:原告成指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波:原告蒋军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许松:原告王国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坤鹏:本院受理原告赵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于2023年8月21日9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浩: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3年8月21日9时2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来福:本院受理原告张书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3年8月21日10时20分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林学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3年8月21日10时在百善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彩侠:原告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海龙:原告徐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502民初7512号民事判决书、保全裁定书、保全情况回执。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鸿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君仪、邢添、金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3】709号、710号、72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在2023年8月28日9时30分在大浪劳动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大浪行政服务中心B栋20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龙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胡旭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100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在民治劳动仲裁一庭(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06-707)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丁祥:本委已受理深圳市狂热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永)案[2023]437号)。因你无法联系,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5日9时15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三楼劳动争议仲裁院福永派出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杭州鲲腾建筑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姚建林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3】339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州龙泽电器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区春笋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3】596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2日10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广东亿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俭诉你单位深宝劳人仲(沙井)案【2023】670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2日14时30分在本委沙井派出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岳路民兵应急分队大楼5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209305,联系人:陈生)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光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耀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邱心成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光劳人仲案[2023]114号)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6月18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40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6月18日住院期间护理费8512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11月16日停工留薪期期间工资76334.26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3712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三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盈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曾运娴诉第一被申请人盈睿(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3〕1478号),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等材料。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一、请求裁令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3年6月6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3872.36元;三、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400.11元;四、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9200元;五、请求裁令被申请人一支付申请人未休年假折算工资4230元;六、请求裁令被申请一人支付申请人5月份、6月份工资7758元;七、请求法院判令被申请人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现将申请人的上述仲裁请求,作为申请书副本向你方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五个工作日前。本案定于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在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三楼)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娄底市合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钱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46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与泗黎路交界处观澜便民服务中心B栋213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卓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唐校民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379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与泗黎路交界处观澜便民服务中心B栋213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