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学四年级学生用写信的方式诉说自己的苦恼:他被高年级学长敲诈了。事情是这样的——
他上六年级,我们是在打球的时候认识的。第一次他向我要了5元钱,答应还我,我就给了。可他后来不仅没还,还不断跟我要钱。我每次让他还钱,他就扬起拳头要揍我。总这样下去,我的零花钱很快就该没有了。
“这是一篇小学四年级《道德与法治》里的反欺凌案例。”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教授、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道德与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黄向阳把来自教材的素材发在自己公众号里,征集可以推荐给小学四年级学生的妙计。
人们在文章下面纷纷留言,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我们常告诉孩子:老师和家长是你们最可靠的靠山,遇到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老师,才不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我觉得家长可以介入,可以找老师一起去和那个欺凌的孩子好好聊聊,每一步都留好证据,录音录像。
我们应该让孩子学习各种有软有硬的、有勇有谋的解决办法。
四年级小学生可以给六年级小学生写封信,用真诚打动他,愿意做他朋友,具体了解一下为啥他老缺钱,抢钱,是不是家里有困难。
…………
黄向阳也道出了自己的妙计——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每每校园欺凌事件产生,总会引发人们关注。在校园这样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内,为何有这样的“恶”出现?事件究竟因何而起?应该有怎样的教育去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1.“防于未萌”,培养积极互动的同学关系
小学生如何认识欺凌?
“相信很多同学还清晰记得《哆啦A梦》中那个气势汹汹的胖虎吧,他在动画片中经常欺负主人公大雄。大雄为什么总被胖虎追赶?作为大雄的同学,你觉得他会遭遇什么?”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敬敬和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一线司法社工赵心怡带给北京市八一学校小学部一年级“小豆包”们的法治课上,孩子们听到了一个词——“欺凌”。
此次法治课堂的主题是“小学生认识和远离学生欺凌”。可能孩子们还不能真正识别欺凌,但通过这样的课堂,他们知道了在学校,彼此之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如果出现矛盾,决不可意气用事,用言语侮辱他人,更不能挥拳相向伤害他人。在受到不平等对待的时候,要学会寻求帮助,用正当方式保护自己。
欺凌,有其独特的隐蔽性,无形的冷暴力更加考验教育工作者的敏锐度、观察力以及耐心。
在中小学校,会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
2018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提出: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最为重要的是要做到“防于未萌”,即将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展。“防于未萌”需提高全体师生对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的认识,培养全校师生发现潜在的学生欺凌和暴力因素的能力,建设无欺凌校园。
“假如你处于此境地,你希望同学们怎么对你呢?”
在长沙市一中雨花新华都学校,吴展老师通过召开关爱他人的主题班会等方式,引导全班同学换位思考。记者了解到,在这里,学校会组织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心理普查,并为特殊学生建档立案;在班级设立了安全信息员岗位,以同龄视角关注特殊群体;建立“成长导师”制度,让每位孩子都能够在班主任、心理老师和成长导师的关爱下向阳生长,以爱抚慰所有躁动的心。
“发生了欺凌,处理和矫治是必须的。但与其等事情发生了才去处理,不如设法防止其发生。比如,积极发展学生的人际与社会技能,培养积极互动的同学关系,培养团结友爱的学生集体。”黄向阳认为,要使学校成为全体学生的学习共同体、交往共同体、成长共同体,学生欺凌才不会成为一个问题。
黄向阳表示,学校道德共同体的建设,有赖于多方面的努力。首先是师德师风的建设。教职员工公平公正、充满爱心地对待学生,对全体学生一视同仁,向学生集体呈现教师的正直、公平和仁爱。其次是校风班风的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充实学生的课余生活。营造团结友爱的氛围,培养和加强相互关心、相互体谅、互助合作、同担责任、同甘共苦、共同进退的学生关系及集体氛围,避免学生心生怨恨,使学校成为更具支持性和同情心的地方。
2.准确界定是预防的基础
欺凌如何理解?
黄向阳在教师培养和学生团体辅导中,以一些影视作品为例进行讲解,引导师生认识学生欺凌的常见类型,掌握判别学生欺凌的基本标准。“作为一个国际通用的人造术语,‘欺凌’不仅指个体欺凌,也指群体欺凌;不仅指身体欺凌,也指言语欺凌,还指关系欺凌或社交欺凌。认识欺凌,是为消除校园欺凌奠定基础,有利于帮助同学们营建更加友好的关系和氛围。”
不久前,由上海市教委、市人民检察院编写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修订版)》(以下简称《手册》)首发,这是对2019年发布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进行的修订升级。修订版指出,学生欺凌的5种常见形式包括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手册》中指出,既不能将学生间的一般打闹嬉戏、互相起绰号等轻易认定为学生欺凌,也不能讳疾忌医,将欺凌行为认定为普通打闹。
欺凌如何界定?
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 (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黄向阳看来,这个文件确立了我国对于学生欺凌界定的基本格局。例如:欺凌判断并不是简单的行为判断,而是事件判断。也就是说,不能只从行为(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及其后果(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进行欺凌认定,还要考虑行为的起因或动机(蓄意或恶意)。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列出五类教师必须制止的学生行为,进而明确规定,“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
黄向阳指出,教育部这份文件对学生欺凌的界定有一个突出的进展,那就是明确规定了学生欺凌当事人之间存在力量上的不平衡,这有利于从学生中的疑似欺凌中分辨出真实欺凌。
3.要相信教育的力量
“要相信教育的力量,充足而尽心的教育是最好的欺凌预防。”黄向阳坚信,教育使人为善,这是学校预防欺凌的根本之道。“欺凌是人的动物性和社会性的双重缺陷,学校所能做的是减少欺凌发生的频率,防止学生中发生严重欺凌,并且利用学生中发生的疑似欺凌或轻微欺凌引导学生学会和睦相处,特别是学习在力量不平衡情况下的人际互动方式。”
黄向阳一直在我国中小学推广欺凌调解法。他表示,处理学生冲突时,教师不宜急于充当裁判员或指导员,应先尝试充当调解员,居间调停,引导冲突双方聚焦共同关切,寻求共识及冲突解决办法,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教师在调解时宜邀请第三方学生尤其是冲突现场目击者充当调解观察员,让他们观摩学习老师的调解过程和手法;教师在调解遇到困难时,邀请观察员出谋划策甚至担当调解小助手,分派其承担适当的调解任务;在学生助手胜任同伴冲突调解成为调解小能手时,教师宜择机退居幕后担任调解顾问,而由学生担当起同伴冲突调解骨干;学生作为骨干出面调解同伴冲突时,教师应鼓励和发动其他学生担当调解观察员或助手,最终使所有学生都能充当同伴冲突调解员。“当人人都能担当同伴冲突调解员时,同学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学生出面居间调停。”黄向阳说。
预防学生欺凌还需对学生进行道歉指导,既包括思想引导,也包括方法指导,还包括心理辅导。黄向阳认为,当学生能够面对面与冒犯者交涉时,特别是要求对方停止伤害并赔礼道歉时,其自信心和自尊心就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这也是预防欺凌的有效办法。
同时,预防学生欺凌应该置于更加宽广的人类关系教育之中,设法使学生感受到人类个体之间具有深刻联系,感受到每个人在内心都渴望和谐共处。
(本报记者 靳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