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4月24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了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报告展示了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的多组数据。大气环境方面,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首次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以内,实现近10年来连续下降。全国74.6%的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标,同比增加15个城市。
此外,报告指出,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治理仍需加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5%,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同比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3.7个百分点、5.0个百分点。
在水环境状况方面,报告显示,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持续为优,黄河流域、淮河流域和辽河流域水质良好。“与此同时,水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区域汛期污染问题突出,黑臭水体从根本上消除难度较大,一些重点湖泊蓝藻水华仍处于高发态势。”黄润秋表示。
在土壤污染方面,2022年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推动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指导132个重点县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整治,累计将1744块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1%左右,农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报告还介绍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比如,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组织开展“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实施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稳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等。
在肯定生态环境治理成绩的同时,报告也指出,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全国还有近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水生态失衡问题较为严重,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持续累积,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薄弱仍是突出短板,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存在监测执法、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仍然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黄润秋说,要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新的积极进展和成效。
(本报记者 王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