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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两部门发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作者:本报记者 鲁元珍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8日 10版)

      本报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鲁元珍2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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