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重点之一,让我倍感温暖和鼓舞。当前,一些地方建设了一批普惠性托育机构,有效解决了部分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照顾问题。然而,普惠性托育机构在发展中仍面临收费标准较高、从业人员资质和服务标准尚不健全等问题。
我将持续关注“托幼难”,助力推动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回去后,我会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降低托育机构的建设、运营成本,进一步拉低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完善相关补贴和报销政策,减轻托育机构的资金压力;提高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建设运营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幼有所育”。
(本报记者张云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