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逾期应收账款超百亿元,融资性贸易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在2022年度设区市党委书记和区直有关党(工)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评议会上,对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述责述廉进行点评,“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企,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又是腐蚀与反腐蚀的主战场。但一些国企负责人顶风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等形式的虚假贸易,不仅滋生腐败,而且导致企业经营面临巨大风险。
“坚决把牢政治监督定位,以清廉国企建设为抓手,从融资性贸易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小切口入手做好监督大文章,保障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部署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表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一体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腐”一体推进,全面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区国资委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压紧压实各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各区直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组织所属子公司对2016年以来融资性贸易情况自查自纠。
“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专责监督,重点督查贸易业务量大、问题反映集中的企业,对专项整治消极应付、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纠正、责令整改。截至今年1月,企业自查业务20多万笔,向纪检监察机构移送贸易风险问题178条。
针对自治区直属企业开展的融资性贸易及“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决策、审批、实施、监管、处置等环节,严肃查处权力寻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使整治融资性贸易腐败问题成为清除积弊的“大手术”。
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联系监督检查室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近监督、地市纪委监委协查快办的“室组企(地)”协同办案模式,彻查融资性贸易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广西某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广西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等“一把手”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开展明令禁止的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受到严肃查处。去年至今查处失职渎职112人,处分226人,移送14人,挽回融资性贸易损失11.43亿元,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切实推进国企领域腐败问题源头治理。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自治区国资委出台《规范监管企业贸易业务的实施意见》等,督促案发企业开展以案促改,修订完善贸易制度226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公开通报、播放专题片等形式曝光何有成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广西以专项整治为切口深化国企领域反腐惩恶,“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效能充分显现。国企负责人纷纷表示,专项整治切除了“腐败毒瘤”,卸下了“包袱”,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形成,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力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周仕兴 本报通讯员 贝为超 吴德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