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以下简称“学青会”)将于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首届学青会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
日前,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联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本届学青会由原全国学生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合并而成,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新时代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增强青少年和学生体质,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
首届学青会比赛分为校园组和公开组,其中校园组又分为大学组和中学组,竞赛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啦啦操)、武术、毽球等在我国大中小学校园内广泛开展的运动项目;另外,大学校园组田径、游泳项目分设甲组、乙组。
公开组的项目设立参照2024年巴黎奥运会、2028年洛杉矶奥运会比赛项目,分别是:射击、射箭、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激流回旋)、举重、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体操(体操、蹦床、艺术体操)、手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橄榄球、足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冲浪、滑板、攀岩、霹雳舞、棒垒球(棒球、垒球)、武术(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蹼泳、技巧、轮滑项目。
校园组的参赛资格要求,中学组的运动员年龄为200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大学甲、乙组的运动员年龄为199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赛者需为具有所代表省份的学校学籍的在校、在读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通知》明确,凡曾代表各省份、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特定体育比赛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大学乙组或公开组的比赛,不得报名参加中学组及大学甲组比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可以选派代表团参加校园组、公开组比赛。
记者同时还了解到,首届学青会承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在全力推进运动会的各项筹办工作,确保赛会圆满举行。据介绍,广西正加快推进学青会场馆建设,目前15个新建场馆全部开工,其中3个场馆已竣工交付;选派专家到30个维修改造场馆开展技术指导,30个市县改造场馆均形成方案,其中已有3个动工建设。按照竞赛要求,2023年6月底前所有比赛场馆将交付使用。针对43个比赛项目,广西组织成立单项竞委会筹备专班,形成“一项目一专班”格局,组织参与办赛的14个设区市、8个县、12所高校签署办赛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办赛责任。
广西体育局负责人表示,广西将加强学青会服务保障,尽早发布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口号,举办迎学青会系列赛事活动,推动筹办学青会开闭幕式、火炬传递等大型活动,统筹推进接待、交通、安保、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气象、电力、通信、资源开发等各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