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 记者靳昊23日从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10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96.5万件,其中刑事案件24.4万件、民事案件137.8万件、行政案件34.3万件、公益诉讼案件1.58万件,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10年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日益织密,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标杆性案件,推动环境治理法治化。如依法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采取预防性司法措施,保护绿孔雀赖以生存的家园,被联合国评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典型案例;依法审理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督促8家企业投入5.69亿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以解决;依法审理三清山巨蟒峰案,严肃追究损毁三清山巨蟒峰等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法律责任,促进名胜古迹的保护和修复。
会议强调,针对环境资源审判中存在的有的法院生态环境司法理念贯彻不到位、专门审判组织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要立足司法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司法裁判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把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力点,进一步健全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会议要求,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全方位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诉讼体系,整合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中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