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南通四总慧建设有限公司、陈小祥、陈友斌、杨秀虎:申请人王辉申请追加陈小祥、陈友斌、杨秀虎为(2022)皖0304执1026号案件被执行人。本院依法于2022年11月2日作出(2022)皖0304执异9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申请执行人)王辉要求追加陈小祥、陈友斌、杨秀虎为(2022)皖0304执1026号案件被执行人的异议请求。现依法向你们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勇、安徽融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家斌、徐开玉: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彩芳、安徽融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家斌、徐开玉: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威海仲裁委员会公告
威海顺达铝合金装饰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张桂之与你公司之间的(2022)威仲字第0062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定于2022年12月15日9时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苏俊辉:本委受理的你诉上海良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劳人仲案【2022】12441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决定如下:申请人于2020年6月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与被申请人系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双方关系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本委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依据上述理由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高艳慧、刘文伯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11702、11708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2月27日10时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龚健:本委受理的你诉深圳市松粿科技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一案(深劳人仲案【2022】12606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决定事项如下:对本案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本委将不予受理。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淑春、徐强波:原告宋竹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3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运城仲裁委员会公告
王卫华:本会受理申请人卢安民、徐安国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运仲案字第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证据目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5日、15日内。本会于2022年12月20日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组庭后3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仲裁员声明书。逾期未领取视为对通知书和声明书无异议。开庭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8时,地点本会。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许昌仲裁委员会公告
唐山市东电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时):本会受理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申请仲裁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望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并在公告期满后7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本案定于2022年12月28日15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不按时到庭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本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鼎鑫鑫悦广场D座8层。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海东(户籍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支坑村支坑2组):本院受理原告詹伟凤与被告林海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1121民初289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力、安徽融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家斌、徐开玉: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11月5日刊登的“原告蚌埠佳华快消品商贸有限公司诉固始镇金润购物广场买卖合同纠纷案”开庭公告中,“固始镇金润购物广场”应为“固镇县金润购物广场”。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22年7月19日刊登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李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公告中,“民事裁定书”应为“民事判决书”且“如不服裁定”应为“如不服判决”。
辽宁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曲廷彬:辽宁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对凤城万维超市有限公司(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了辽宁慧赫置业有限公司(受让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7GDJRK2U,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自转让之日起,受让人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一切相关权益,上述债权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最终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以及担保物权等在内的全部债权,并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清偿并承担偿债责任,同时有权要求各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有权要求提供物权担保的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请相关债务人向辽宁慧赫置业有限公司(受让人)履行债务,特此告知。本告知书一式两份,被告知人签字或盖章后,告知人一份,被告知人一份。
被告知人:辽宁凤城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
遗失声明:福建魅莺星顺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本站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181MB1N20901U,特此声明作废。
清镇市新店镇生态保护站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天津精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2月29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刘玉春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219683。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邦地:原告许秀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0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曹专飞:原告瑞安市朗辰气动工具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0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肖春林:原告施克洪诉你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0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杜雨威:原告徐晓锋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1106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月3日9时在本院第18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诚:原告许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天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被告张红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天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被告靳海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海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计丽娟: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伟: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蚌埠恒远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青龙:原告安徽水利淮上和顺地产有限公司诉你、李琼芳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电器集团江苏斯诺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工程安装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联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王小飞、王丹:原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菱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安徽销售有限公司、安徽通球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伊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杨坤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电器集团江苏斯诺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工程安装安徽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索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安徽蜀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王小飞、翁德云:原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科电力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安徽销售有限公司、安徽通球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中科电力装备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江苏伊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杨坤生、朱海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发出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桐城:原告安徽润石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322民初1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1621民初7357-1号
程峰:原告杨大会诉你及程勇翔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