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成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思、王清与被申请人福建成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赔偿、经济补偿、劳动报酬、合同争议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榕劳人仲案字〔2022)第341-1、341-2号、342-1、342-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5楼;联系电话:0591-83326853。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戴彬:原告李保柱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姚刚:原告朱梦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皖0303民初2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中正建材有限公司: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与你方、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李亚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皖0303民初2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韩广鱼:原告史加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杜保水:原告余建东诉你、宋萍、蚌埠市一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珠: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唐静: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吴胜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荣小旦:原告蚌埠拓基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你、王雪梅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告安徽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皖0303民初2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镇江仲裁委员会公告
黄泳:本委受理镇江海德地产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镇裁字第015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限期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委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十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市高新区汇恒货物运输服务部: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于2022年10月31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申请人王晓虎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应荣:原告浙江源广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张军、张从广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向阳、蒋玉萍:原告吴勇勇诉你们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81民初7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莹:原告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建林:原告孙金平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先兰:原告蒋加操与你离婚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28民初5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林晓隆:原告陈光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4日9时在本院第18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谢孔福:原告陈宗取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皖0322民初4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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