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25日 星期四

    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新一轮评估

    作者:本报记者 陈海波 《光明日报》( 2022年08月25日 08版)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陈海波从国家药监局获悉,世界卫生组织日前宣布,中国通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这是2011年、2014年两次通过评估后,我国在世卫组织升级评估标准后,再次通过新一轮全面评估。此次评估指标大幅增加、内容更加全面、标准更加严格。

      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是世卫组织对国家疫苗监管能力进行评估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世界范围内公认的、可科学全面评估一个国家疫苗监管水平的国际考核。世卫组织把通过疫苗监管体系评估,作为采购该国疫苗产品的前提。只有通过评估,该国企业才能申请世卫组织疫苗产品预认证,并列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采购清单。此外,通过评估也是其他国家注册和采购他国疫苗产品的重要参考。

      多次通过疫苗监管体系评估,不仅意味着我国拥有稳定、运行良好且完整统一的监管体系,能确保在我国生产、进口和流通的疫苗质量可控、安全、有效,也是我国疫苗出口全球的重要基础。自首次通过评估以来,我国有国产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等多个疫苗获得世卫组织疫苗预认证,进入国际采购清单,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等国际机构采购,相关产品已出口至数十个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有3个新冠病毒疫苗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助力全球抗疫。

      国家药监局表示,此次我国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世卫组织新一轮评估,彰显了我国疫苗监管体系对标国际标准、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同时能够保障疫苗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从而更好地守护人民健康,为我国疫苗产品走出国门、助力世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国将在全球疫苗供应中扮演更积极角色,为促进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疫苗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作出贡献。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