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
“盲盒诱导食品过度消费”“活体宠物盲盒”“无人认领行李箱被当盲盒售卖”……这几年,万物皆可盲盒的潮流下,盲盒乱象也逐渐增多。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对盲盒销售的内容、形式、销售对象等作出规定。
盲盒就像其他事物一样,一旦成为风口,就会吸引资本竞逐,也容易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让一些无良商家打起主意。而针对盲盒这样的新生事物,监管往往容易滞后,这也给了一些商家浑水摸鱼的机会。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就盲盒监管公开征求意见,很有必要。如拟规定,药品、食品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餐饮品牌搞盲盒促销不得诱导超量点餐;盲盒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盲盒隐藏款抽取概率需对外公示;不得向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全包形式销售整套系列盲盒可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每一条都是对目前存在的盲盒乱象“对症下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见稿针对当前盲盒经济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相应规则。相信随着这些规则的落地执行,像“药品食品盲盒”“宠物盲盒”“天价盲盒炒作”“借盲盒售假”等乱象,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此前一些地方针对盲盒经济出台了监管规定,但一直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现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意见稿,规范盲盒经济将有顶层设计,让盲盒不再“盲”,有利于扫除盲盒监管盲区。
盲盒经济是新业态,对新业态的监管保持一定的“容忍度”,更加考验监管智慧,考验精细化管理水平。国家层面监管规范的出台,能擦亮监管的“法眼”,避免盲盒经济盲目发展,引导其走上一条“明路”。
(原载于《新京报》 作者:戴先任 摘编:项锋、杨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