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0304执1266号
陈占占、蚌埠华派全铝家居有限公司:申请人谢峰追加你们为被执行人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期满后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乔萍: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5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冯永康:原告王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6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明智:原告彭金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荣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明杰:原告张婵诉被告芦吉丰、第三人沈阳荣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明杰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2021)辽0113执864号执行裁定书、排除对原告名下位于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30-1号1-26-1房屋的查封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邵亮:原告田利波(510502198801193217)诉你、罗照红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川0502民初341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苏利琼:原告马云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2022)川0502民初382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邱进毅):本委已受理陈慧、李特峰诉你单位要求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2135、213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10月9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195-3号
林成国: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蔚蓝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1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该案已审理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21)第195号《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川1083民特18号
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文英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文英称,被申请人贺全元,男,1953年6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大云村,身份证号:511028195306114810,于2013年8月12日从成都市金牛区红花南路家中外出后未归,该人有轻微老年痴呆,经多方调查寻找,至今未找到。现发出寻人公告,希贺全元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定于2023年9月6日开庭审理,依法裁判。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建平:原告欧阳伽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事项: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8800元及利息,(从2019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率24%算利息,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付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转换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10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志原、魏小革:原告张家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705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松海、张秀梅:本院受理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化福田雷萨泵送机械厂诉你们和李博、韩丽雪、韩振友、焦素华、李宝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705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博和韩丽雪提交的上诉状、原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化福田雷萨泵送机械厂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市铁西区芳如文化用品店:原告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192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沈阳市铁西区芳如文化用品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第2597423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被告沈阳市铁西区芳如文化用品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0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杨金龙:本院受理原告李雪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辽0192民初6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4日9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金良升、王华雨:原告王宏图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726民初192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江苏众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建等3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490、7491、749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30日14时在第五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泸州市纳溪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奋进耀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利平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纳劳人仲案〔2022〕52号)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定于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在本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顺江街24号二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闭庭后的第15日至第30日止,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秦皇岛市抚宁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秦皇岛乾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余守贵诉你公司请求依法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抚劳人仲案[2022]5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组庭开庭通知书、答辩(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空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0月19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就业服务局314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否则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告
孙力、李守红:原告李自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9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公告
唐文艺、徐鹏:原告应敏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182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唐文艺、徐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47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0元,公告费650元,共计820元,由被告唐文艺、徐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季:原告叶哲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中明:原告夏锡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公告
崇阳县玉治珠宝店:原告王喜英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1929元、鉴定费1603.78元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虎石台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临沂仲裁委员会公告
马舒怡:本委受理的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与你代理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2022)临仲裁字第13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金彩珍: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林月与被上诉人蔡小曼、原审被告郑祥水、金彩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国外,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民终2805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个月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卓越汽车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林瑞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024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9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厦门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贾道瑞诉你方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036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9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危建国:原告瑞安市锦霞布厂诉你合同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903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8日9时20分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巫周建: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055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焦、韦芳: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053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1日9时15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郭春林: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704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廷阔: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660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1日9时45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谢林淋、范慧琼: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6951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1日10时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熊建云、胡时全: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2022)浙0381民初6948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1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7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