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故事】
抗日战争时期,山东革命根据地开展的货币斗争,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在金融战线开展斗争的经典战例。由抗日根据地政府创办的北海银行及其所发行的“北海币”,在与“法币”“伪币”及各种土杂钞的艰苦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成为山东以至华东地区货币流通市场的本位币,为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北海币”发行的由来
抗战初期,山东各地的货币金融状况极为紊乱。有国民党政府发行的“法币”,有韩复榘统治山东后期发行的“山东民生银行票”,有日伪货币“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券”,此外,还有各种私家商号滥发的土杂钞不下数十种。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所作的《论新阶段》报告中指出,要有计划地与敌人发行“伪币”及破坏“法币”的政策作斗争,允许被隔断区域设立地方银行,发行地方纸币。在此前后,中共山东掖县县委开始筹办北海银行并发行“北海银行券(北海币)”投放市场。1938年12月,北海银行在掖县正式开业,规定“北海币”为抗日根据地通用货币,与“法币”等值流通并可随时兑换。
开始阶段,“北海币”是作为“法币”的辅币形式出现的,发行了一角、二角、伍角等小面值的纸币,年发行额很小。由于“法币”可在全国流通且币值相对稳定,根据地政府通过掌握一定数量的“法币”,然后严格控制“北海币”的发行量以保持其币值稳定,使“北海币”迅速建立了信用,在根据地的货币市场上站稳了脚跟。到1940年秋,北海银行改为山东北海银行,并在各地区相继成立分行、支行。1941年7月,中共山东分局进一步明确“北海币”作为山东省本位币的地位。由此,山东抗日根据地乃至山东全省逐渐形成了“北海币”“法币”“伪币”三方博弈的格局。
这一时期,日军利用“法币”套取外汇与物资,在军事扫荡的同时大肆展开金融进攻、经济封锁,并企图推行“伪币”,从而达到掠夺资源、以战养战的目的。对此,山东抗日根据地采取了巩固“法币”、禁用伪钞、取缔土杂钞的货币政策,使根据地呈现出以“法币”为主要流通货币的脆弱均衡局面。
●开展第一次货币斗争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英等国加强对日本经济制裁。日军占领上海,上海的外汇市场关闭,日军无法将掠夺套取的“法币”兑换为外汇,对“法币”的政策遂由大力吸收变为不遗余力地排挤。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为弥补巨额财政赤字而滥发“法币”,仅1942年就发行344亿元。再加上南京伪国民政府从1942年6月起禁止使用“法币”,使得“法币”供给大量过剩。山东革命根据地由于“法币”购买力最强,因此成为日伪倾销“法币”的最好市场。潮水一样涌入的数亿元“法币”和大量伪造“法币”,导致根据地“法币”币值狂跌,与“法币”等值流通的“北海币”币值也随之跌落,其结果造成物价大幅飙升,市场陷入混乱,粮、棉等战略物资大量流出,山东革命根据地面临空前的货币与经济危机。
面对日伪货币侵略的严峻形势,中共山东分局财政委员会于1942年5月发布指示,决定将根据地的货币政策由之前的维护“法币”转为排挤“法币”,宣布“北海币”为根据地本位币,对“法币”实行贬值降价政策,同时加强贸易管制,阻止“法币”内流及物资低价外流。这次货币斗争,没有彻底停用“法币”,大量“法币”依旧在根据地市场上流通;同时,由于把货币斗争看得过于简单,不是把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相结合,只是靠行政手段强压“法币”比价,如宣布用2元“法币”兑换1元“北海币”,致使根据地通货膨胀严重、物价高居不下的局面未能得到缓解。
●创造性实践“物资本位制”
1943年初,新四军华中抗大总分校政治部主任薛暮桥经过山东革命根据地前往延安,被根据地领导动员留下协助解决货币斗争等问题。
薛暮桥长期研究农村经济问题,他清楚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取决于它的发行数量,只要不发生通货膨胀,就可以保持物价的稳定。如果山东根据地继续允许“法币”在市场上流通,其流量不可控制,根据地就无法消除通货膨胀。要稳定“北海币”币值和根据地物价,关键在于要彻底切断“北海币”和“法币”的联系,而唯一的办法就是驱逐“法币”,让“北海币”占领根据地全部市场。
经过充分准备,山东革命根据地于1943年7月正式停止“法币”流通。各级政府加强对货币斗争的组织领导,动员人民及时把“法币”兑换为“北海币”,或者到敌占区换回物资。同时,设立经常性的兑换所,凭政府出具的证明,可进行“法币”和“北海币”兑换,以方便对外贸易所需。
驱逐“法币”,物价迅速下跌,但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和混乱——农民因受损而不满,很多公营商店和新成立的合作社也因亏损而倒闭。在不与金银等贵金属挂钩,又切断同“法币”“伪币”联系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北海币”币值和物价的稳定呢?薛暮桥根据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物资本位制”理论。和当时通行的金本位制不同,“北海币”用根据地自产的重要物资作为储备。根据地规定,银行新发行的货币,一半要交由新成立的工商局,用来收购各种重要物资。如银行发行1万元货币,至少有5000元要交给工商局用来购存粮食、棉花、棉布、花生等重要物资。如果物价上升,工商局就出售这些物资回笼货币,平抑物价;反之,如果物价下降,就增发货币,收购物资。随着市场物价的涨落,工商局随时吞吐物资,调节货币流通数量,从而保持了币值和物价的稳定。
山东革命根据地通过驱逐“法币”和禁用“伪币”,不仅防止了敌人套取根据地的重要物资,而且从敌占区换回了大宗军民所需物资。在稳定了币值和物价后,根据地开始由守转攻,利用“北海币”主动向敌人发起货币斗争,通过货币斗争去争夺敌占区的重要物资。山东革命根据地盛产的海盐、花生油以及粮棉等物资都是生活必需品,远销至上海。根据地通过加强对外贸易管制,对这些物资实行专卖,提高输出价格,并规定只能用“北海币”进行交易。敌占区的商人为了购买根据地的这些物资,只能想方设法储存或兑换“北海币”,然后再用以贸易结算。这样,“北海币”就逐渐深入到了敌占区市场,而敌占区的药品、钢材、医疗器械等战略禁运物资则通过各种隐蔽渠道源源不断地输入到山东抗日根据地。
抗日战争胜利后,“北海币”进一步发展壮大,地位日益巩固。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展,“北海币”与华北解放区的冀南币、华中解放区的华中币实现统一等值流通,便利了各解放区之间的物资交流,支援了解放战争的战略反攻。
1948年12月,根据形势需要,中共中央决定将北海银行与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建为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币”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发行至今的人民币。
(作者:赵占豪,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