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1)第689-1号
肖加成: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袁彩霞、周新锋与你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1)第689号,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已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2年5月25日指定仲裁员姜桂圣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2022年9月6日14时在本会(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2层第五仲裁厅开庭审理,请你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长沙福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诏书):本委已受理宋海红申请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1870号]。因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9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中电科电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景璀):本委已受理陈海辉申请你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长劳人仲案字(2022)第2045号]。因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犁头后街20号)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于庭审结束后15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陂劳人仲案字〔2022〕253号
武汉豫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谌婉君与武汉豫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2〕25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武汉豫隆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委陂劳人仲裁字〔2022〕253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乐毅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申请人乐毅称,2018年6月28日乐国兵(公民身份号码:420107196703270***)因醉酒后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至今未归,经家人及亲属多方寻找仍无下落,下落不明人乐国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乐国兵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乐国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乐国兵情况,向本院报告。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公告
柯尊安:本院受理原告郑方琴诉被告柯尊安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0281民初409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如下:准许原告郑方琴与被告柯尊安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盛图长运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蔡袁梅与你方工伤待遇争议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审理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30日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为答辩期,本委定于2022年9月20日8时5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委依法缺席裁决。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春:原告肖汉树与你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审理阶段告知书(系列)、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定书(程序转换)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在新桥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积洪:原告虞铭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4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翔业国际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34000584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校园僧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020258520,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安溪县兴安林业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福州市仓山分中心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1340005753)、发票专用章一枚、负责人私章(黄顺玉)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建鸿诺农林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12110000996)、发票专用章一枚(发票专用章编码:35012110000997)、法人私章(肖李云)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恒丰达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3501030019095)、法人章、财务章各1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清市阳下杜永金机动车维修店遗失公章一枚,编码3501811002307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君辉翔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1QF0W8X)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清市坤达贸易有限公司因公章不慎遗失,印章编码:3501810041388,现声明作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浙江思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刘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7746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4日14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茹岭坳汇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宁伍成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624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4日10时30分在第十一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富宴堂贸易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段立琴诉你深圳富宴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2】370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常州市皇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局于2022年6月24日依法受理雍华国(身份证号:522123196904205051)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雍华国称在你单位承建的江苏大展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二、车间三施工总承包项目工地做木工,2021年10月25日在工地下班行走时,不慎摔倒受伤。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0412工举[2022]279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是否属工伤的全部举证材料,逾期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宜昌仲裁委员会公告
鲁作祥(身份证号:420527198611123870)、赵建国(身份证号:512533197804241714):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文加超、胡晶晶、李绪奎与你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宜仲案字第159号)《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9时,地点为本会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裁决书将于开庭后的第30日作出,请你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张卫胜:原告黄艳凤和你诉被告于希伟、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682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徐翠娥、林风宁、林雪丹:原告许建国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桐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朱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燕罗)案[2022]459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3日9时30分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燕罗派出庭一庭(本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罗路5号,燕罗应急办三楼,联系电话:0755-27082271)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蜂巢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820号}已办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联系人:聂小姐,电话:0755-85248734),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海创云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倪平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912号}已办结,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联系人:聂小姐,电话:0755-85248734),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华冠达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婕妤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881号}已办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阅世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王雁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88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404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芭莎舞蹈培训工作室(经营者:崔颖):本委受理胡玉林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新安)案【2022】894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5区塘坊花园一巷19号东方鼎泰文创科技园4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公告
洪嘉甫:你于2019年5月21日携带1.15公斤燕窝从广州白云机场口岸入境。上述物品属于国家禁止携带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关依法作销毁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决定,你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广州白云机场海关自行领取《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截留/处理凭单》,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于本决定公告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
宝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宝鸡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服务公司:本委已受理杨宝明、董军、席升华、赵智云诉你单位关于工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争议案(宝劳人仲案字〔2022〕第360、361、362、363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9月19日9时开庭审理宝劳人仲案字〔2021〕第360、361、362、363号案件,开庭地点在512仲裁庭(陕西省宝鸡市市民中心五楼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元阳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吴凡华诉被告阎虹、余学友、你方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现依法向你方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非凡:原告王付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瑞琥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醉心潮麻辣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济南青的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浙0381民初124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瑞琥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醉心潮麻辣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57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瑞琥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醉心潮麻辣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济南青的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5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瑞琥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醉心潮麻辣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17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郭小鑫:原告郭金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浙0381民初3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宁波市奉化腾辉塑料制品厂、沈祖龙:原告瑞安市中兴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们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2)浙0381民初4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佛山市旗昱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告瑞安中兴塑胶有限公司诉你方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2)浙0381民初433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安徽铭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马立兵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2]627号),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程建艮:原告吴秀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781民初2666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程建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秀芬归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2022年4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4月2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吴秀芬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786元、保全费1141.50元、公告费480元,由被告程建艮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告
冯楷舜、熊寿家、冯群珍:原告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1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7413.76元,支付至2020年4月27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利)3200.76元,以拖欠本金57413.7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支付自2022年4月28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拖欠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支付自2022年4月28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复利;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委托律师代理产生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3.请判令被告2、3对第一、二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范围以个人保证合同约定为准);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转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公告
舒术波:原告唐明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9月19日15时30分在经开区法庭石燕巡回点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沈阳古河电缆有限公司、沈阳鑫盛隆运输有限公司、辽宁建华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锦程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10月12日9时(遇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告
胡多成:原告淮安市康达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多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30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原告淮安市康达饲料有限公司货款1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再审申请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