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一直是义务教育政策与实践的重要议题。过重的课业负担给中小学生身心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长期以来,减负政策的主要发力点是义务教育学校。随着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问题凸显出来。与以往的减负政策相比,“双减”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仅关注学生作业负担,而且高度关注校外培训负担。
校外减负成效有目共睹
“双减”工作推进一年来,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大规模、大比例减少,校外减负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随着“双减”政策的推进,各地积极治理校外培训负担,不断规范线上线下培训机构。根据有关调查,到2021年底,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3.8%,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84.1%。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的减少,有效压减了校外培训负担总量和时长。
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不断规范,校外减负工作按减负政策不断压实。“双减”政策实施后,进一步强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非营利性,各地依法依规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了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负担。随着学科类校外培训压减,以补课为目的的校外培训负担减轻,校外培训减负成果显著。
学生大部分作业可以在校内完成,极大拓展了中小学生校外自主发展空间。“双减”政策实施后,各地积极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生完成家庭作业时间明显缩短,拓展了学生校外活动空间。有研究对全国30个省(市、区)137个地级市的中小学进行调查,发现23.4%的学生在学校完全可以完成作业,69.1%的学生大部分时间能在学校完成作业,学生作业量明显减少,学生自主发展有了更大可能性。
从短期看,校外减负成效主要看校外培训机构减少了多少,现有培训机构是否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培训。从根本上看,校外减负需要进一步建设良好教育生态,优化学生校外教育结构,加强多主体校外减负治理。
进一步加强教育生态建设
建立时间生态,确保学生拥有与用好休息睡眠时间。保护儿童健康发展是减负政策的根本目的。在校外时间与空间里,家长要有意识地陪伴与督促儿童完成必要的学习任务,更要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睡眠时间要求保障儿童有充足睡眠,尊重运动科学要求保障充足锻炼与户外活动时间,注意用眼卫生与学习科学要求安排好作业时间与休息时间。
建立责任生态,帮助学生树立“有限责任态度”。过重的心理负担是有害的,一定强度的学习责任意识是必要的。在减轻学生不必要负担的同时,家长要运用适度的学习任务有意识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与对学习负责的态度。减负不仅要保护学生对学习的兴趣等内在动机,而且要培养与强化学生对学习的责任等外在动机。在“学会”意义上,对于可以弄懂、学会、做对的作业和考试内容,学生要负责把它弄懂、学会、做对,这是通过学生自己努力可以改变的,学生必须对此负起责任。在排名意义上,对于学生的学习成绩具体排名,家长和学生不要过分纠结,这不是仅通过学生自己努力就可以改变的,家长、学校、社会不应在这个方面增加学生心理压力。要通过建立责任生态,让学生具备对学习负有限责任的态度。
建立竞争生态,引导学生承担与适应适度竞争压力。面对教育竞争压力,一方面家长和学生要努力追求学习方面的更好表现;另一方面,不能因为成绩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就放松学习。在承担与适应适度竞争压力过程中,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对自我负责、规划好自己的学业、按照自己的节奏努力学习,真正让学生承担并适应适度的竞争压力,促进学生心智健康成长。
进一步优化校外教育结构
优化学生负担结构是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学生校外负担结构是校外减负的内容,也是减轻学生负担的重点与难点。减轻学生校外负担可以从增加学生的社会能力、生活能力、自然能力等方面发力。
适度增加社会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社会能力。长期以来,学生因为缺乏与社会接触机会,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在社会能力负担方面,家长要配合学校,或者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有意识通过丰富的课外活动和寒暑假实践活动,增加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适度增加家务劳动机会,提高学生生活能力。当前,学生普遍缺乏生活常识、自理能力,许多媒体也多有报道。家庭教育中,学生有更多家务劳动机会与便利。在生活负担方面,家长和学生要深刻认识到,生活本身就具有教育意义。家长要有意识地平衡好学生的文化知识学习和生活技能培养,有意识地提高学生基本的生活常识和自理能力,为孩子未来独立生活打好基础。
适度增加接触自然的机会。伴随着城镇化、圈养化,在过重学业负担下,学生接触自然机会减少,很多学生患上了“大自然缺失症”。从人类历史看,人类来源于自然,受滋养于自然,需要积极接触自然、深度认识自然、有序利用自然、全面保护自然。为提高学生自然能力,家庭和社会要创造更多机会让学生接触自然、探究自然,提高学生认识、利用、保护自然的能力,让热爱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意识在学生心里扎根。
进一步推进多主体参与校外减负治理
校外减负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的深度参与。减负,特别是校外减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是多元利益相关主体的共同责任。要努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的校外减负治理局面。
达成观念共识,避免执行过程中因观念不一致产生阻力。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要在学生校外减负认识上达成共识,避免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在校外减负过程中因观念上缺乏共识而导致校外减负政策执行异化。
划清责权边界,避免多元主体育人优势发挥不充分。在校外减负过程中,相关部门要通过充分论证,明确家庭、学校、社会等各自优势育人领域,避免各主体育人优势发挥不充分;科学划分各自责任边界,避免职责越位、错位或者不到位。在各主体育人优势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履行职责到位的基础上,家庭、学校、社会等协同发挥育人作用,发挥出1+1>2的育人功能。
加强能力建设,避免多元主体育人能力准备不足。多主体参与校外减负治理,需要有充分的能力准备与信息准备。家庭、学校、社会等多元利益相关主体要主动提高获得相关数据的意识、提取有用信息的技能、得到结构性证据的能力,基于充分的能力准备与信息准备在校外减负问题上做出正确、明智的判断和决策,并付诸行动。
(作者:秦玉友,系东北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