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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03日 星期日

    120项高频税收业务实现全疆通办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赵明昊 《光明日报》( 2022年07月03日 04版)

      本报乌鲁木齐7月2日电(记者李慧、赵明昊)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创新推出的集约式全疆通办正式在全疆范围内推广应用。集约式全疆通办的落地,意味着涉及登记、发票、申报、优惠、征收、认定6大税收业务领域,占到全疆业务量95%以上的共120项高频税收业务可以实现全疆通办,为全疆各类市场主体带来“就近办”“一次办”“集约办”的全新税收服务体验。

      “集约式全疆通办有效打破数据壁垒、地域限制,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在全区、兵团任一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通办业务。”新疆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郭鹏辉表示,通过集约化、专业化改造,不仅提升了税务监管服务质效,也为纳税人节省了办税缴费成本,最大限度便利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让更多的纳税人缴费人在优质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中体验“新税感”。

      据介绍,长期以来,面对新疆地大、路远、线长的实际,以及自治区和兵团两套政务服务系统,广大纳税人对集约化跨区域通办业务需求强烈。集约式全疆通办创造了横跨自治区、兵团两个省级行政单位,通办地域占全国六分之一、通办项目及占业务量最多的集约管理新模式,真正实现了属地窗口办理向跨区域一体办理、线下上门办理向线上自主办理、部门分散办理向后台集约办理、全程线下流转向线上线下接力、事后风险应对向事中风险防范、兵团属地办理向就近委托地方办理“六大转变”。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要求,新疆税务局整合优势资源、推进试点验证,逐步形成了“同征、同管、同查、同宣传、同服务”的征管服务体系和“统一事项服务、统一监管规则、统一行政裁量、统一咨询投诉、统一好差评”的执法监管体系,有效推动了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双减负”。实施集约式全疆通办,是新疆税务局持续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度融入数字新疆战略的一次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也为全国税务系统和自治区推进有关工作提供了借鉴经验。

      “随着政务服务便利化纳入法治化轨道,自治区政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群众对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越来越期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王贵驷表示,此次税务部门打破属地办理局限,将极大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对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服务群众的能力是一种促进和提升。

      “以推行集约式全疆通办为契机,以改革为驱动,以创新为引领,税务部门将不断打造服务精品,激发市场活力,以税收改革发展成效服务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加快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疆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学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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