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玛加、王雯静)“2021年青海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6%,较2015年提高14.7个百分点;2021年青海省成为全国唯一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的省份,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江河出省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西宁市、海西州、玉树州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日前,在青海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青海这十年’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跨越”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司文轩表示,近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青海“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
司文轩介绍说,十年来,青海省印发实施了《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青海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青海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序有力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十年间,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青海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由49个增加到7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由76个增加到99个,其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37个,布设地下水监测点2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58个,声环境监测点469个,土壤监测点514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203个,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全面启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在生态监测方面,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气象等部门,依托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重点区域建成22个综合站点和1360个基础站点构成的地面监测网络,生态监测指标由9类147项增加到11类273项。”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方华说。
“通过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网体系建设,青海省‘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实现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的全覆盖,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提供有力监测技术支撑。”司文轩表示,通过这个“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科学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成效,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监测能力建设,为协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提供重要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