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06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2年05月23日 星期一

    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作者:张丽芬 《光明日报》( 2022年05月23日 06版)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推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强调“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并明确提出“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更好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可见,志愿者已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志愿服务已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新时代,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之中,从而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

      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协同性的内在要求。根据合作治理理论,协同性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所谓协同性,就是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资源融合,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众所周知,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地向社会或他人提供时间、知识、技能、体力、资金等资源援助的一项社会公益活动。很显然,无论是志愿者还是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都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行动主体。这就意味着,志愿服务是推进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重要力量。基层社会治理要实现协同治理的目标,就必须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功能与作用,实现志愿服务行动主体与基层社会治理行动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资源融合,使之获得最大的“协同效应”。

      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化大格局是否形成。《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社会化”作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条重要经验。所谓社会化,就是指基层社会治理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广泛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很显然,志愿服务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价值引领、道德塑造、矛盾化解、民生服务等多种治理功能。因此,基层社会治理要建立社会化大格局,就必须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所强调的,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我国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志愿服务要成为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的有力推手,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就必须畅通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这就要求,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坚持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党建引领关系到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方向。虽然志愿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活动,但是,它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蕴含着鲜明的价值导向。这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价值导向决定了它的价值属性。这种价值属性充分表明,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志愿服务应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志愿服务的政治引领,将发展志愿服务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之中,使之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要切实强化志愿服务组织的党建工作,注重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成立党组织,在志愿服务者中广泛发展党员。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志愿服务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才能从政治上确保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二是注重健全制度保障志愿服务。制度是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志愿服务的制度建设。2016年开始实施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提出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制度构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作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作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要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就必须注重营造志愿服务的制度环境。一方面,要尽快完善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制度。降低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使之合法运行。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从组织行为学来看,激励具有巨大的强化作用。志愿服务只有得到适度的激励,才能使其行为得到强化与持续化。因此,基层党委和政府要建立激励志愿服务的常态化机制,要开展分季度、分年度的志愿服务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增强广大志愿者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

      三是注重提升能力深化志愿服务。服务能力是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条件。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在价值观引领、矛盾纠纷化解、民生服务保障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难点痛点问题。有效解决这些难点痛点问题,急需志愿服务提升自身的价值观引领、矛盾纠纷化解、民生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能力。这就要求,基层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志愿服务的能力建设。一方面,注重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资源动员能力。资源是推动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物质基础。志愿服务组织只有提升资源动员能力,才能保证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才能保证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注重提升志愿服务者的专业服务能力。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社会活动。它要求志愿服务者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服务能力。因此,基层党委和政府必须明确制定提升志愿服务能力的培训计划,对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服务者开展有计划的常态化培训服务,切实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动员能力和志愿服务者的专业服务能力,从而推进志愿服务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

      (作者:张丽芬,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华南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