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祖国同奋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断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解决了科研人员在研发活动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充分释放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力和创新动能。
“放管服”改革全面减轻科研人员的行政负担。通过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了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自主权,提高了经费使用的自由度。而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由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提供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专业化服务,使得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时间更多地投入于科研创新活动。对比2011年和2020年开展的两次全国科研人员时间利用状况问卷调查结果可以发现,科研人员用于科研的时间增加了,而用于科研项目申报、结题的时间大幅度下降,科研经费相关手续的简化正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人性化管理大大增强了对科研人员的双重激励。一方面,通过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等方式,改善了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收入待遇,提高了物质激励;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强化了对科研人员的精神激励。我们于2021年年底开展的一项针对全国科研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的科研人员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方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而认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落实情况越好的科研人员,其获得感也越强。
总而言之,这十年,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充分体现了“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价值导向,创造了宽松、自由、尊重、信任的良好科研环境,为科研人员安心开展高质量科研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报记者崔兴毅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