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祖国同奋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走过了一段非凡的历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作为一名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人员,我深切感受到几方面的变化。
一是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重要文件。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表重要讲话。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面向未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
二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得到持续完善和发展。知识产权写入民法典,并作出原则性规定;完成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修改商标法部分条款,大幅提高侵权惩罚性赔偿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连续两年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分别印发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文件,形成保护合力,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三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得到全面加强。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知识产权实现“量质齐升”。2021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件,是2012年的6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至2021年的80.61分。2021年,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3783亿元人民币,连续多年呈现出“出口进口同步增长,出口增速更胜一筹”的局面。2020年,全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12.13万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1.97%,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本报记者陆健、本报通讯员杨林聪采访整理)